盘后14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曲江文旅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基本概况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业绩承诺方回购无锡汇跑体育有限公司55%股权的议案》,同意由业绩承诺方回购无锡汇跑体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汇跑”)55%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业绩承诺方回购无锡汇跑体育有限公司55%股权的公告》(编号:临2025-054)。 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披露了《关于无锡汇跑体育有限公司股权回购进展公告》(编号:临2025-068),前期已收到业绩承诺方支付的回购款3927.6375万元,占支付价款总额7701.25万元的51%。 二、进展情况 根据约定无锡长臻信息技术中心(以下简称“长臻信息”)应于2025年12月31日支付第三期回购款1540.25万元。近日公司收到长臻信息发送的《关于股权回购款支付进度的函》,长臻信息已向无锡市经开区数据局递交相关交易资料,受限于工商办理进度、银行资金划款受限等不受控因素,股权回购款支付可能出现延期支付情形。长臻信息预计2026年1月9日前一次性合并支付第三期、第四期、第五期股权回购款共计3773.6125万元,占支付价款总额7701.25万元的49%。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04 中微公司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微公司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微公司”)于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096,273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3%。前述回购的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年内实施前述用途,尚未出售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司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按照市场价格累计减持不超过2,096,273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33%。若此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总数变动的情形,公司将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减持期间内累计出售已回购股份591,273股,减持均价为268.14元/股。现将有关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根据规定,在出售期间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是√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减持股份收回金额与库存股成本的差额部分将计入或者冲减公司资本公积,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公司本次减持股份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3、每日出售的数量不得超过出售预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但每日出售数量不超过20万股的除外; 4、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5、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3 (三)其他风险 公司将在本次减持期间,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04 华海清科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华海清科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173.0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9日和2025年9月1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55)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63)。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41,120股,占公司总股本353,651,991股的比例为0.124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56.96元/股,最低价为127.3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224,451.49元(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24 迎丰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迎丰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商业银行回购专项贷款等)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01)以及2025年3月27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3)。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8.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7.94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2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748,52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99%,成交的最高价为7.94元/股(除权除息后价格),最低价为4.31元/股(除权除息前价格),已支付的总金额为54,153,998.2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9 联创光电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联创光电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交易概述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回购股份并减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华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电子”)以自有或自筹资金不超过319,932,200元(含)回购其股东联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发集团”)所持有的华联电子44,591,000股股份(占华联电子总股本的34.49%,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并减资完成后,华联电子注册资本将由129,290,000元变更为84,699,000元,公司对华联电子的持股比例将由50.01%提升至76.3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控股子公司回购股份并减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97、2025-098)。 二、交易进展情况 2025年12月30日,华联电子在阿里资产竞价网络平台成功竞买标的股份并与联发集团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同日,华联电子已按照《产权交易合同》向联发集团支付第一期股份转让价款95,979,660元。《产权交易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 甲方(转让方):联发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厦门华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 (二)转让标的 1、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将其持有的华联电子34.49%的股份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照约定受让该标的股份。 2、标的股份所对应的的股东权利和义务,自股份转让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之日(以公司登记机关的变更登记为准,简称"交割日")起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三)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1、股份转让价格 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19,932,200元(大写:叁亿壹仟玖佰玖拾叁万贰仟贰佰元整),乙方同意按照上述价格受让标的股份。 2、支付方式 (1)甲方、乙方同意按照如下约定分期支付股份转让价款,且乙方应在2027年12月25日之前支付完毕全部股份转让价款。 (2)股份转让款项分期支付方式 第一期股份转让价款: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股份转让价款总额的30%,即人民币95,979,660元(大写:玖仟伍佰玖拾柒万玖仟陆佰陆拾元整);第二期股份转让价款:2026年6月30日前,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股份转让价款总额的30%,即人民币95,979,660元(大写:玖仟伍佰玖拾柒万玖仟陆佰陆拾元整); 剩余40%款项共计127,972,880元(壹亿贰仟柒佰玖拾柒万贰仟捌佰捌拾元整),具体支付安排为:乙方于2027年1月25日前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7,972,880元(壹仟柒佰玖拾柒万贰仟捌佰捌拾元整),自2027年2月1日起,乙方每月25日前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000,000元(壹仟万元整),于2027年12月25日前付清。 3、担保措施 乙方自愿将位于厦门市思明区前埔路502号的厂房(产权证号:厦国土房证第00697285号)抵押给甲方,作为乙方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担保,且乙方应在支付第二期股份转让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办妥该等房产抵押登记手续。 上述房产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股份转让价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等。 2 (四)股份交割 1、在以下条件全部完成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完成标的股份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否则乙方无权要求甲方办理标的股份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本合同有效签署并生效; (2)甲方实际收到了第一期和第二期的股份转让款项; (3)本合同第二条第3款约定的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已办妥生效。 2、乙方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自主决定提前支付转让款项,满足本合同第三条第1款规定要求,则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完成标的股份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共同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标的股份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负责提供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所需的甲方相关文件和资料,乙方应负责提供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所需的乙方相关文件和资料。 (五)税费负担 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应付佣金、交易鉴证费等费用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50%。 此外,甲乙双方因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印花税等)和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评估师、会计师、顾问的费用、支出和开支)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各方各自承担并缴纳。 (六)违约责任 1、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承诺,或者本合同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声明、陈述或保证存在欺诈或虚假成份,则该方构成违约,守约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未依约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项下股份转让价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届时应付未付款项金额的万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超过30天未能足额支付到期股份转让价款的,甲方有权选择债务加速到期,要求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剩余股份转让价款,并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 3、甲方未依约向乙方提供材料,导致标的股份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逾期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届时已收乙方金额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 4、一方如构成违约的,违约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以外,还应当额外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所有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执行费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七)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争议解决等均应受中国法律管辖并依其解释。 2、双方同意,因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争议都将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本协议任何一方均可向目标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三、风险提示 (一)本次交易尚需办理标的股份转让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华联电子减资需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 (二)华联电子后续产品转型升级进展存在不及预期风险,新业务市场存在开拓进度不及预期风险,未来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主要财务指标存在增长不及预期风险。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9 凌钢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凌钢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允许的用途。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如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55元/股计算,按回购金额下限5,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960.78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0.69%;按回购金额上限10,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921.56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1.37%。 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2025年4月22日、5月7日、6月5日、7月2日、8月5日、9月2日、10月10日、11月4日和12月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编号:临2025-027)《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编号:临2025-034)《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编号:临2025-038)《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编号:临2025-051、临2025-056、临2025-070、临2025-075、临2025-085、临2025-09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12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0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404.86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8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46元/股,最低价为1.71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76.37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09 风范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风范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第二期)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0.2亿元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社会公众股份,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79元/股(含)。回购股份(第二期)的实施期限为待股东大会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有关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及2025年12月31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第二期)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第二期)方案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5年12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股份回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回购股份数量为518,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4542%,最高成交价为5.8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7元/股,成交金额为2,999,626.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09 九丰能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九丰能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3、通过持续的股份回购计划,积极预防和应对系统性、突发性、极端性二级市场异常波动及流动性风险,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服务于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等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2025年12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12月,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79.7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最高成交价为36.9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1.79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2,658.10 人民币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768.9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最高成交价为36.9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5.52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374.5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29 豫园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豫园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8.60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详细情况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9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公司现将本次回购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12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5,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149006%,购买的最高价为5.42元/股、最低价为5.12元/股,支付的金额为30,624,553.18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2025年12月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8,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226078%,购买的最高价为5.42元/股、最低价为5.1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46,808,276.18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本次回购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29 德邦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德邦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低于人民币7,50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人民币16.00元/股(含)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0)。 在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后,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5.85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5年6月11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在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披露如下:2025年12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395.7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9%,购买的最高价为14.22元/股、最低价为13.68元/股,支付的金额为5,508.92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12月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53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2%,购买的最高价为15.04元/股、最低价为13.6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7,508.64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29 国邦医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国邦医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回购期限为2025年3月11日至2026年3月1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11日、2025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国邦医药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国邦医药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7,767,174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9%,成交的最高价为24.59元/股,最低价为18.6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59,078,504.21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4 健盛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健盛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预案>的议案》,并经2025年10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中信银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不低于15,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69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2025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9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85)、《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及获得股份回购资金贷款支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5年10月15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9)。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9,821,9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2.87%,成交的最高价为12.76元/股,成交的最低价为10.27元/股,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112,493,566.46元(含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4 济民健康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济民健康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借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0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12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1,055,000股,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0%,成交的最高价为9.75元/股,最低价为9.08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9,894,830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06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8%,购买的最高价为9.75元/股,最低价为5.8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1,983,797.5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5:49 键邦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键邦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8.0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1月29日、2025年1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52)、《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12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25%,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23.8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3.86元/股,支付的金额为477,200.00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25%,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23.8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3.8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477,200.00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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