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柏楚电子: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规模并结项暨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节余募集资金拟投资的新项目名称:“新建研发中心二期项目”,投资总额16,719.73万元;“智能产线机器人解决方案及产业化项目”投资总额48,439.30万元;“锂电焊接智能解决方案及产业化项目”投资总额24,926.46万元 ? 节余募集资金拟投资的新项目预计于2029年1月份全面投产并产生 收益(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7月16日出具《关于同意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93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68.58元,募集资金总额1,714,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02,812,924.52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11,687,075.48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以下简称“超募资金”)总额为776,320,075.4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319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了《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依据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及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表如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2月22日出具《关于同意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2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3,665,441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6.68元/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7,499,805.88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19,104,622.6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58,395,183.23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4月8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0858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了《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依据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及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的议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本次拟变更投资规模并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19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切割头扩产项目”、“智能焊接机器人及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超高精密驱控一体研发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及研发目标。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与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智能切割头扩产项目”、“智能焊接机器人及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变更投资总额并进行结项。对“超高精密驱控一体研发项目”进行结项。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变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概况如下所示: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资金投资项目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受外部需求变化的影响,结合公司现阶段战略和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变更现有募投 项目“智能切割头扩产项目”和“智能焊接机器人及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的投资规模并结项,将节余的募集资金投入到“新建研发 中心二期项目”、“智能产线机器人解决方案及产业化项目”和“锂电焊接智能解决方案及产业化项目”中;“超高精密驱控一体研 发项目”基本达到技术研发目标,本次拟对该募投项目结项。另外,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后剩余的募集资金进行 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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