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汇股份(688681):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核查意见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汇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科汇股份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99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1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9.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185,2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29,245,283.02元(不考虑增值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220,939,916.98元,扣除公司为发行普通股(A股)所支付的中介费、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9,282,662.77元(不考虑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1,657,254.2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6月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492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募集资金净额20,165.73万元,低于招股说明书中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规模25,000.00万元,根据《科汇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和延期的公告》(2023-065),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智能电网故障监测与自动化产品升级项目”和“现代电气自动化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2、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月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和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智能电网故障监测与自动化产品升级项目”和“现代电气自动化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2025年6月。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和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3、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智能电网故障监测与自动化产品升级项目”和“现代电气自动化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2025年12月。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4、上表“利息及理财收益净额”为专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5、上表“募集资金待支付合同款项”中,部分合同仅约定单价,合同金额以实际结算数量为准。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使得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有所节余。 此外,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使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智能电网故障监测与自动化产品升级项目”和“现代电气自动化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结项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1、公司将在上述募投项目完成结项后,把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节余资金2,872.15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划转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前述计划中尚需支付的款项,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专项用于后续支付。 2、完成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仍将保留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所有后续待支付款项支付完毕。鉴于待支付合同款项中,部分合同仅约定单价,合同金额以实际结算数量为准,如专户保留的资金低于实际支付款项金额,不足部分将以自有资金支付;如全部款项支付完成后,该专户仍有节余,将直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此后,公司将及时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 三、适用的审议程序及保荐人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智能电网故障监测与自动化产品升级项目”和“现代电气自动化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合理优化配置资源,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战略,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其他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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