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博脑科(301293):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证券代码:301293 证券简称:三博脑科 公告编号:2025-052 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 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鉴于首都医科大学三博脑科医院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公司募投项目“首都医科大学三博脑科医院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7,027.72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534号文《关于同意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9,612,9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29.60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17,254.18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6,163.91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4月2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4月27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B1092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连同保荐机构与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一)截至2025年12月22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三)截至2025年12月22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2023年12月20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将原募投项目“湖南三博脑科医院项目”变更为“首都医科大学三博脑科医院建设项目”。 截至2025年12月22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一)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资金节余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22日,公司旗下首都医科大学三博脑科医院新院区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公司募投项目“首都医科大学三博脑科医院建设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予以结项。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7,027.72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等),全部为待支付合同尾款(主要为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土地出让金、质保金等),扣除该部分款项后,将不会产生节余募集资金。 (二)节余资金形成的主要原因 1、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在保障项目顺利推进和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坚持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加强对各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与管理,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最终形成了一定的资金节余。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所产生的节余募集资金中,包含尚未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条件或期限的合同尾款、土地出让金、质保金等款项。 2、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并因此取得了一定的收益。 (三)节余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本次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5年12月22日,项目尚有部分待支付合同尾款(主要为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土地出让金、质保金等),该部分款项支付周期较长。为切实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公司将本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7,027.72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专户注销后,公司及北京三博脑科医院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监管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对于上述待支付的合同尾款、土地出让金及质保金,公司承诺在未来满足支付条件时,将严格按照相关合同约定,使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及时进行支付。 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项目实际建设进展和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所作出的合理、审慎决定。此举有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且预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与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将“首都医科大学三博脑科医院建设项目”结项,同意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并将截至2025年12月22日的节余募集资金7,027.72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审批程序合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中信证券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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