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普(300248):董事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
公司董事华梦阳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董事华梦阳先生计划在本次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2025年12月2日至2026年3月1日,窗口期不减持),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0.42%。 公司于今日收到华梦阳先生出具的《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梦阳先生本次已减持股份1,875,800股,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终止,未减持股份在本次减持计划剩余减持期间内不再减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2、上表中合计数和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具体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华梦阳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减持计划的情形。 3、华梦阳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遵守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关于股份限售及减持意向等的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4、华梦阳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华梦阳先生出具的《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告知函》。 特此公告。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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