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力科技(30061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611 证券简称:美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5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力科技”),于2025年12月31日下午14:30,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31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星期三)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星期三)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文华路1号公司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章碧鸿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出席会议股东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共计122人,其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84,305,5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9.9411%。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为7人,代表股份数量 83,743,3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9.6747%;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为115人,代表股份数量562,2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266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共计119人,其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09,8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2889%。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人数为4人,代表股份数量47,6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226%;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为115人,代表股份数量562,2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2664%。 6、出席及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的两位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相关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84,15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34%;反对14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3%;弃权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6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5822%;反对14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011%;弃权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6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84,15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35%;反对14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3%;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6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5986%;反对14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011%;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84,14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42%;反对14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3%;弃权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4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9255%;反对14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011%;弃权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73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3《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84,15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35%;反对14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3%;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6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5986%;反对14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011%;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3%。 2.04《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84,15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35%;反对14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3%;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6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5986%;反对14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011%;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3%。 2.05《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84,15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35%;反对14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3%;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6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5986%;反对14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011%;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3%。 2.06《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84,15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35%;反对14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3%;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6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5986%;反对14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011%;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3%。 2.07《关于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84,15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35%;反对14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3%;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6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5986%;反对14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011%;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3%。 2.08《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84,15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35%;反对14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3%;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6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5986%;反对14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011%;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3%。 2.09《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84,15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35%;反对14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3%;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6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5986%;反对14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011%;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3%。 2.10《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84,15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15%;反对14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3%;弃权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5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3198%;反对14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011%;弃权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91%。 3、审议并通过《关于增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84,13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94%;反对14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40%;弃权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4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2696%;反对14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571%;弃权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733%。 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逐项表决,章碧鸿、章竹军、章简、王博、马可一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4.01选举章碧鸿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83,857,84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90%;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62,1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5900%。 4.02选举章竹军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83,850,03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97%;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54,3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3091%。 4.03选举章简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83,847,03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62%;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51,3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172%。 4.04选举王博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83,853,23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35%;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57,5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337%。 4.05选举马可一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83,850,23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00%;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54,5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3419%。 5、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逐项表决,郭志明、孙金云、梁永忠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本次当选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5.01选举郭志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83,853,73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641%;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58,0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159%。 5.02选举孙金云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83,843,43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19%;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47,7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2263%。 5.03选举梁永忠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83,842,92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13%;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47,2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43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的王丹律师和徐逍影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现场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意见如下: “本所律师认为,美力科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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