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富通(300560):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时间:2025年12月31日 21:01:17 中财网
原标题:中富通: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60 证券简称:中富通 公告编号:2025-066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的情况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许海峰先生与董事池世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许海峰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职务,池世勇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之日起生效,许海峰先生辞职后仍继续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职务,池世勇先生辞职后仍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许海峰先生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的原定任期届满日与池世勇先生担任公司董事的原定任期届满日均为2027年6月27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海峰先生、池世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许海峰先生、池世勇先生已按照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完成工作交接。

许海峰先生、池世勇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许海峰先生、池世勇先生在任职期间所作的辛勤工作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黄曦仪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同时提名黄曦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其中,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补选非独立董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黄曦仪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黄曦仪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黄曦仪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F区4号楼20层邮政编码:350003
联系电话:0591-8380095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三、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近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选举胡宝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见附件),与公司现任第五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胡宝萍女士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补选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选举黄曦仪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选举议案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附件:
1、胡宝萍女士,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中级会计师。近五年曾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审计总监。

截至目前,胡宝萍女士通过晋江市融磊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9,575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列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黄曦仪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广州励丰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

截至目前,黄曦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第3.2.5条所列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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