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斯特(300580):非独立董事、监事离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
股票代码:300580 股票简称:贝斯特 公告编号:2026-002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监事离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监事离任情况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了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对公司治理结构进行了改革,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相关职责。监事华刚先生、唐美红女士、尤佳怡女士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其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自然免除。离任监事后,华刚先生、唐美红女士、尤佳怡女士仍在本公司任职。监事华刚先生、唐美红女士、尤佳怡女士原定任期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2026年4月13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美红女士、尤佳怡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华刚先生通过无锡市鑫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41.3438万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0826%,其监事职务自然解除后,华刚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二、非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郭俊新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郭俊新先生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任后将继续担任公司总经理,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易通轻量化技术(江苏)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全资子公司安徽贝斯特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职务。 月13日)止。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郭俊新先生辞去董事职务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任报告自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第四届职工代表董事后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俊新先生通过无锡市鑫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42.9975万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0859%,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辞去董事后,郭俊新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三、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参会职工代表审议通过,选举华刚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华刚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华刚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郭俊新先生的辞职报告; 2、公司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一日 附件:华刚先生简历 华刚先生,197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于1999年2月至1999年12月任职于无锡县柴油机厂,于2001年1月起在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任职,曾任公司第三届、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设备设施部总监、安环部部长;同时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宇华精机有限公司监事。 华刚先生通过无锡市鑫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41.3438万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0826%,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178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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