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曼光电(300162):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现场检查报告

时间:2025年12月31日 21:05:51 中财网
原标题:雷曼光电: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现场检查报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雷曼光电  
保荐代表人姓名:邹学森联系电话:028-86692803  
保荐代表人姓名:杜晓希联系电话:028-86692803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杜晓希、周子琪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   
现场检查时间: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4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内部控制制度、三会议事规则及会议资料;与公 司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等。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 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 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组织结构、内部审计制度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公司内 审部报告、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等资料。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 审计部门(如适用)  不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  
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 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 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 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 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 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 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 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与信息披露相关的管理制度,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相 关支持性文件等。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深交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等相关制度文件,查阅公司与关联交易相关的审议程序文件、信息披露文件。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 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 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 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 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注:公司2025年1-11月中存在向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 务,不存在向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查阅公司与募集资金使用有关的公告、对账单、合同、付款凭证等,对公司相关人 员进行访谈,到募投项目建设现场进行现场查看等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 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 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 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 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国内外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封装技术的进步,公司正在对募投项 目相关设备、技术路线、工艺方法等进行优化升级,以期提升募投项目的投资效益,导致募投项 目建设进度有所滞后。公司已于2025年4月28日《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2025-016)中对募投项目延期事宜进行了披露,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 2026年12月31日。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定期报告的业绩情况,查阅同行业公司业绩情况并进行对 比分析,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等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2. 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注:公司2025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长120.46%,主要是由于本年度1-9月资 产减值损失计提金额小于去年同期。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股东等相关人员所作出的承诺函,查阅公司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核查公司有关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等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分红计划、实施情况相关决议及信息披露文件, 查阅公司重大合同、大额资金支付记录及相关凭证,查看公司经营环境等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不适用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 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 关要求予以整改  不适用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经检查,未发现重大问题。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邹学森 杜晓希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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