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林科技(300786):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 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相关规定 之核查意见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林科技”或“上市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向银邦海外化学企业有限公司购买其所持有的新疆凯涟捷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涟捷”或“标的公司”)91.07%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交易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系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系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德和衡”),审计机构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评估机构系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华”)。 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以下简称《廉洁从业意见》)的规定,就本次交易中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的行为核查如下:一、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各类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本次交易中,本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二、上市公司聘请其他第三方的情况 上市公司依法聘请华福证券担任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聘请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聘请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本次交易中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聘请相关中介机构的行为合法合规,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刘兵兵 郑岩 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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