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帆生物(300529):提前终止奋斗者一号员工持股计划

时间:2025年12月31日 21:06:11 中财网
原标题:健帆生物:关于提前终止奋斗者一号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29 证券简称:健帆生物 公告编号:2025-097
债券代码:123117 债券简称:健帆转债
证券代码:300529 证券简称:健帆生物 公告编号:2025-097
债券代码:123117 债券简称:健帆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奋斗者一号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
了《关于公司奋斗者一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奋斗者一号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奋斗者一号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奋斗者一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奋斗者一>
号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奋斗者一号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实施<奋斗者一号员工持股计划。

3、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奋斗者一号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奋斗者一号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奋斗者一号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奋斗者一号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设立奋斗者一号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负责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并选举管理委员会委员。

4、2023年9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奋斗者一号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完成的公告》,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经完成股票购买,该部分股票按照公司《奋斗者一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完成购买之日起计算(即2023年9月8日至2024年9月7日)。

5、2024年9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奋斗者一号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原因
根据《公司奋斗者一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置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具体要求如下:

归属安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要求
第一个归属期2023年至2025年累计净利润达到36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2023年至2027年累计净利润达到70亿元
注: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鉴于当前公司经营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与公司制定奋斗者一号员工持股计划之时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达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已无较大可能性,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考虑到参与员工的资金占用成本,若继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激励目的和效果。综合员工持股计划对象的意愿、近期市场环境因素以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为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经慎重考虑,公司决定提前终止奋斗者一号员工持股计划。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提前终止审批程序
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奋斗者一号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奋斗者一号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奋斗者一号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决定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唐先敏、李峰、廖雪云、谢庆武系公司董事,四人已在持有人会议及董事会会议审议本事项时回避表决。

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公司提前终止员工持股计划已取得公司股东会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经出席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50%)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奋斗者一号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公司后续将完成相关资产的清算和收益分配等工作,由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在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提前终止奋斗者一号员工持股计划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奋斗者一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勤勉尽职。公司未来将根据发展需要、监管政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合适的方式,努力建立长期有效的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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