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迈科技(300598):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0598 证券简称:诚迈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1 诚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继平先生。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年12月31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5年12月3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7、会议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云密城B幢公司总部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48人,代表股份71,003,3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796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57,676,8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41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6人,代表股份13,326,4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555%。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487,360股,“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按股份总数216,981,741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216,494,381股计算。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44人,代表股份2,890,0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4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44人,代表股份2,890,0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49%。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提案 1.00关于拟继续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70,699,253 99.5718% 同意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反对276,3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92%;弃权27,7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85,9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791% 276,324 ;反对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13%;弃权27,7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95%。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指派律师陈丽、王卓通过现场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诚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诚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诚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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