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锋智能(301603):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1603 证券简称:乔锋智能 公告编号:2025051 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5年12月24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利润分配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0,7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076,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2、自上述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0,7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1月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1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1 9 年月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部分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根据上述承诺,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派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作相应的调整。 七、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园华路103号 咨询电话:0769-82328093 传真电话:0769-82328090 八、备查文件 1、《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特此公告。 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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