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动科技(301369):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证券代码:301369 证券简称:联动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4 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动科技”)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23 11 14 (一) 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名单及职位通过公司内部OA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12月1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3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3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五)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六)202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5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5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九)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0,575,398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622,947股后的69,952,4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492,867.6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5年10月22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33.62元/股调整为33.47元/股。 根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一)公司就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三)就本次调整,公司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的规定。随着本次调整的实施,公司尚需按照相关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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