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诺科技(920375):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5年12月31日 21:35:58 中财网
原标题:派诺科技: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
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诺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派诺科技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预计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别主要交易内容预计2026年发 生金额2025年1月1 日至2025年 12月26日与 关联方实际发 生金额预计金额 与上年实 际发生金 额差异较 大的原因
购买原材料、燃 料和动力、接受 劳务购买电能质量改善产 品、动力设备、环境 集中监控系统、医院 后勤化服务软件、劳 务等400,000.00336,165.43关联交易 所对应的 采购业务 减少
销售产品、商品、 提供劳务出售智能电力仪表产 品、软件系统、充电 桩产品及系统、储能 产品及系统等100,500,000.002,884,677.88关联交易 所对应的 销售业务 增加
委托关联方销售 产品、商品--
接受关联方委托 代为销售其产 品、商品--
其他--
合计 100,900,000.003,220,843.31 
1
注:上表中“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26日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本次预计2026年关联交易增加主要系预计向关联方广州工创绿科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属投资主体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金额增加所致。截至本文件披露日,公司尚未与前述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后续由双方根据业务开展的具体需要签署协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单位:元

序 号企业名 称住所企业 类型法定 代表 人关联关 系关联交易类型预计2026 年发生金额
1深圳栅 格信息 技术有 限公司深圳市南山区 西丽街道西丽 社区打石一路 深圳国际创新 谷1栋A座 2704有限 责任 公司吴小 华参股公 司向关联方购买 原材料、燃料 和动力、接受 劳务200,000.00
2熠电 (上 海)电 气科技 有限公 司上海市虹口区 塘沽路309号 14层C室(集 中登记地)有限 责任 公司吴忠 祖原参股 公司向关联方购买 原材料、燃料 和动力、接受 劳务200,000.00
      向关联方销售 产品、商品、 提供劳务300,000.00
3南京博 纳睿通 软件科 技有限 公司南京市雨花台 区软件大道 180号大数据5 号楼206、 207、208室有限 责任 公司石号 伟参股公 司向关联方销售 产品、商品、 提供劳务200,000.00
4广州工 创绿科 产业投 资基金 合伙企 业(有广州市南沙区 中景四街3 号、4号115 商铺一层F53有限 合伙 企业广州 工创 汇吉 私募 基金 管理参投基 金向关联方销售 产品、商品、 提供劳务100,000,00 0.00
2

 限合 伙)  有限 公司   
二、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自愿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客户同等对待;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按公司全国统一渠道价格政策确定,与其他客户一致,定价公允合理。

(二)定价公允性
公司关联交易定价采用市场化原则,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具有公允性。

三、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在预计的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签署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交易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情况
2025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2025年12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2025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念东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3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预计的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后续由双方根据业务开展的具体需要签署协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公司业务完整性和独立性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预计2026年度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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