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讯精密(002475):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时间:2025年12月31日 22:05:40 中财网
原标题:立讯精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75 证券简称:立讯精密 公告编号:2025-152
债券代码:128136 债券简称:立讯转债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A
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86.96元/股(含),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在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人民币86.96元/股的条件下,若按回购总金额上下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1,499,540 22,999,080
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股至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比例为:0.16%至0.32%。具体回购数量及回购金额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回购金额为准。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回购股份后续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2、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回购期间暂无减持计划。若未来上述主体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
、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因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情形,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4)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存在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5)存在后续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导致本回购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从而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回购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助力公司的长远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情况下,依据相关规定,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在境内发行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回购指引》第十条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
、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6.96元/股(含),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具体回购价格根据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和公司资金状况确定。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金额、数量及比例
1、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在境内发行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10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在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人民币86.96元/股的条件下,若按回购总金额上下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11,499,540股至22,999,08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16%至0.32%。具体回购数量及回购金额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回购金额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取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承诺给予公司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的股份回购专项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如遇监管政策调整,以最新政策执行)。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董事会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
、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
、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下限1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86.96元/股(含)测算,预计可回购数量为11,499,540股。

假设本公司最终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公司股权变动如下:
股份性质回购前 回购后 
 数量(股)占比数量(股)占比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6,711,8050.23%28,211,3450.39%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7,269,107,81999.77%7,257,608,27999.61%
股份总额7,285,819,624100%7,285,819,624100%
注:以上数据测算仅供参考,未考虑回购期间公司股本变化等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实际实施情况为准。

2、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限2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86.96元/股(含)测算,预计可回购数量为22,999,080股。

假设本公司最终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公司股权变动如下:
股份性质回购前 回购后 
 数量(股)占比数量(股)占比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6,711,8050.23%39,710,8850.5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7,269,107,81999.77%7,246,108,73899.45%
股份总额7,285,819,624100%7,285,819,624100%
注:以上数据测算仅供参考,未考虑回购期间公司股本变化等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实际实施情况为准。

(八)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30,026,187.7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027,665.39万元,流动资产为19,690,827.83万元。

按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财务数据及本次最高回购资金上限200,000万元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0.67%,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2.49%,占流动资产的比重为1.02%。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回购资金总额不会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股份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对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决策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回购股份事项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副董事长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副董事长王来胜先生拟自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2025年9月1日-2025年9月10日期间,王来胜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4,414,5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副董事长增持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5)。

经自查,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买卖方式买卖数量(万股)
钱继文董事、副总经理股权激励计划 行权买入25.80
吴天送财务总监  
   6.00
陈蔚航董事  
   0.40
肖云兮董事会秘书  
   2.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亦无明确的股份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提议理由,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2025年4月8日,董事会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王来春女士《关于提议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公司董事长王来春女士提议公司以自筹资金或其他合法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提议人王来春女士之一致行动人王来胜先生于2025年9月1日-2025年9月10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4,414,500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副董事长增持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5)。

提议人王来春女士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且在回购期间暂无明确的增持计划。若后续有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若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若公司回购股份未来拟进行注销,公司将严格履行《公司法》关于减资的相关决策程序,及时披露公告。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将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二)对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议,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
、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证券账户;
5、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本次回购股份的审议程序
2025年12月31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审议通过,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因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情形,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4、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存在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5、存在后续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导致本回购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从而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回购股份事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3、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特此公告。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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