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银江(300020):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ST银江 公告编号:2025-105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16日以公告形式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09:15至下午15:00。现场会议拟于2025年12月31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因现场出席的股东人数较多,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15:00正式召开,并于下午17:45会议结束。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78人,代表股份 252,644,0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792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5人,代表股份110,315,00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8817%;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563人,代表股份142,329,0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9103%;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共576人,所持股份171,057,3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5254%。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代理董事长韩振兴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通过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姚成岭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81,490,38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71.83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6,529,98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0.585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姚成岭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韩振兴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35,317,56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53.56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7,442,1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3.580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韩振兴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何保山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80,569,2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71.47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8,644,72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3.513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何保山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樊妙妙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10,133,89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43.59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0,133,9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4.384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未通过,樊妙妙女士未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吴思聪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52,127,24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60.21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540,4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1.237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吴思聪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选举孙建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64,207,6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64.99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2,620,9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8.300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孙建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3选举赵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47,231,03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58.27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5,644,2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8.375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赵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刘入江律师、蒋瑶玉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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