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创电子(301099):董事会关于不存在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不存在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发行股40.00%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深圳欧创芯半导体有限公司 股权以及深圳市怡海能达有限公司 45.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2018 22 意见》(证监会公告〔 〕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交易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的行为说明如下: 1、聘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聘请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3、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及审阅机构; 4、聘请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 上述中介机构均为本次交易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聘请行为合法合规,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聘请行为外,公司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不存在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之盖章页)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12月 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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