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创电子(301099):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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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12月31日 22:15:36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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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雅创电子: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1099 证券简称:
雅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5-139
上海
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
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上海
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6年1月16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1月16日13:3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1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1月1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1月0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1月9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春光路99弄62号西二楼公司201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提案类型 | 备注 |
| | | |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0 |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方案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作为投票
对象的子议
案数(16) |
| 2.01 | 整体方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 | | |
| 2.02 | 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3 |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4 | 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5 | 交易金额及对价支付方式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6 | 发行数量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7 | 锁定期安排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8 | 标的资产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9 |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 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方案 | | |
| 2.10 | 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和上市地点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11 | 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12 | 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金额及数量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13 | 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14 | 锁定期安排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15 |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16 | 决议有效期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0 | 关于《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4.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
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
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5.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6.00 |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
第十二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7.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8.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
行)》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9.00 |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 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第十三条规定的
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1.00 |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2.00 | 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3.00 |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4.00 | 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
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5.00 |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6.00 |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
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7.00 |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备考
审阅报告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8.00 |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9.00 | 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
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00 | 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的议
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1.00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
交易有关事宜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2.00 | 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3.00 | 2025
关于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4.00 |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5.00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
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6.00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新增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及开展贴现业务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7.00 |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预计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 的议案 | | |
1.提案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2025年12月26日、2026年1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说明
(1)上述议案1.00至25.00、27.00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第2.00项议案需进行逐项表决;其余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1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2.登记方式:邮件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至公司办理登记;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至公司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至公司办理登记;
(4)非法人股东应由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由组织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组织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至公司办理登记;由组织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组织负责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至公司办理登记;
(5)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邮件、信函或传真须在2026年1月14日下午16:00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邮件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信封、邮件或传真请注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件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6)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必须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会议入场手续。
3.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春光路99弄62号4楼董秘办。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付龙君
联系电话:021-51866509
传真:021-60833568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春光路99弄62号4楼董秘办
邮编:201108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会议费用: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具体投票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上海
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上海
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上海
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
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具体操作流程如下: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099
2.投票简称:雅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
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16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上海
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上海
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
|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
意 | 反
对 | 弃
权 |
| | |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 |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 |
| 1.00 |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 | √ | | | |
| 2.00 |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需逐项表决)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
16
议案数:( ) | | | |
| 2.01 | 整体方案 | √ | | | |
| |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 | | | | |
| 2.02 | 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 √ | | | |
| 2.03 |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 | | | |
| 2.04 | 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 √ | | | |
| 2.05 | 交易金额及对价支付方式 | √ | | | |
| 2.06 | 发行数量 | √ | | | |
| 2.07 | 锁定期安排 | √ | | | |
| 2.08 | 标的资产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 √ | | | |
| 2.09 |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 | | | |
| 2 | 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方案 | | | | |
| 2.10 | 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和上市地点 | √ | | | |
| 2.11 | 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 √ | | | |
| 2.12 | 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金额及数量 | √ | | | |
| 2.13 | 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 √ | | | |
| 2.14 | 锁定期安排 | √ | | | |
| 2.15 |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 | | | |
| 2.16 | 决议有效期 | √ | | | |
| 3.00 | 关于《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 |
| 4.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 | √ | | | |
| | 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 | | | |
| 5.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
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议案 | √ | | | |
| 6.00 |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情
形的议案 | √ | | | |
| 7.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的议案 | √ | | | |
| 8.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
条、第二十一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
则》第八条规定的议案 | √ | | | |
| 9.00 |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
性的说明的议案 | √ | | | |
| 10.00 |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 | √ | | | |
| 11.00 |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 |
| 12.00 | 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 √ | | | |
| 13.00 |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 | √ | | | |
| 14.00 | 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 √ | | | |
| 15.00 |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的议案 | √ | | | |
| 16.00 |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
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 √ | | | |
| 17.00 |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的议
案 | √ | | | |
| 18.00 |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议案 | √ | | | |
| 19.00 | 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议案 | √ | | | |
| 20.00 | 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的议案 | √ | | | |
| 21.00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有关事宜
的议案 | √ | | | |
| 22.00 | 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协议》的议案 | √ | | | |
| 23.00 |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 |
| 24.00 |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 |
| 25.00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 |
| 26.00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新增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开展贴
现业务的议案 | √ | | | |
| 27.00 |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 | | | |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非累积投票提案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派代表(签字):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件3:
上海
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登记表
| 姓名/名称 | |
|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股东账户 | |
| 持股数量 | |
| 是否委托代理 | |
| 代理人姓名 | |
|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邮箱 | |
| 联系地址 | |
| 邮编 | |
| 备注 | |
注:1、自然人股东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及非法人股东请附上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2
、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尚需填写附件 《授权委托书》,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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