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创电子(301099):交易对方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时间:2025年12月31日 22:15:44 中财网
原标题:雅创电子:交易对方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创电子”)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深圳欧创芯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40%的股权;同时,拟向其他不超过 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标的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合称“承诺人”),承诺人特此作出如下陈述与保证:
一、承诺人承诺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向雅创电子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提供和披露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雅创电子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承诺人保证向雅创电子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和披露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承诺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雅创电子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承诺人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雅创电子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如本次交易承诺人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承诺人将暂停转让在雅创电子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雅创电子董事会,由雅创电子董事会代承诺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承诺人同意授权雅创电子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雅创电子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承诺人同意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人承诺自愿锁定股份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六、如承诺人违反上述保证和承诺,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标的公司签署:
深圳欧创芯半导体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李永红
2025年 12月 30日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交易对方签署:
李永红(签字):
杨龙飞(签字):
盛 夏(签字):
王 磊(签字):
黄 琴(签字):
张永平(签字):
2025年 12月 30日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标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
谢力书(签字): 黄绍莉(签字):
樊晓磊(签字):
2025年 12月 30日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创电子”)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深圳市怡海能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45%的股权;同时,拟向其他不超过 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合称“承诺人”),承诺人特此作出如下陈述与保证:一、承诺人承诺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向雅创电子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提供和披露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雅创电子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承诺人保证向雅创电子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和披露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承诺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雅创电子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承诺人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雅创电子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如本次交易承诺人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承诺人将暂停转让在雅创电子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雅创电子董事会,由雅创电子董事会代承诺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承诺人同意授权雅创电子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雅创电子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承诺人同意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人承诺自愿锁定股份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六、如承诺人违反上述保证和承诺,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标的公司签署:
深圳市怡海能达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张海山
2025年 12月 30日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交易对方签署:
深圳市海能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深圳市海友同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王利荣(签字):
2025年 12月 30日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标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
谢力书(签字): 黄绍莉(签字):
张海山(签字): 邹忠红(签字):
2025年 12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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