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高德红外: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

时间:2026年01月08日 18:00:18 中财网
  podms.com讯: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持有公司股份1,157,349,37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27.10%)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黄立先生,因其投资的上市公司体外其他创新产业的业务发展资金需要,计划自本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窗口期除外)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28,122,083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2,707,36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5,414,72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

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黄立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获悉黄立先生于2026年1月6日至2026年1月7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2,931,314股。本次权益变动后,黄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武汉市高德电气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688,616,42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63.49%减少至62.95%,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黄立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号
权益变动时间2026年1月6日-2026年1月7日
权益变动过程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黄立先生因其投资的上市公司体外其 他创新产业的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于2026年1月6日至2026年1 月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2,931,314股。本次 权益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黄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 司股份2,688,616,42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2.95%,变动触及 1%的整数倍。 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 况产生重大影响。    
股票简称高德红外股票代码002414  
变动类型(可 多选)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A股2,293.13140.54   
合 计2,293.13140.54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 多选)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 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 例(%)
武汉市高 德电气有 限公司合计持有股份155,419.836436.39155,419.836436.3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55,419.836436.39155,419.836436.39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黄立合计持有股份115,734.937527.10113,441.806126.5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8,933.73446.7826,640.60306.24
 有限售条件股份86,801.203120.3286,801.203120.32
合计持有股份271,154.773963.49268,861.642562.9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84,353.570843.17182,060.439442.63 
有限售条件股份86,801.203120.3286,801.203120.32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 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2025年11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预披露 公告》。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已披露的股份减 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减持主体实际减持 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 相关承诺的情形。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注:上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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