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华平股份:关于董事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
(一)减持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股权激励取得的股份。 3、拟减持方式、数量、比例: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减持(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 5、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鞠保平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鞠保平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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