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升科技(603601):再升科技关于实施“再22转债”赎回暨摘牌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06 债券代码:113657 债券简称:再22转债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再22转债”赎回及摘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提前赎回公司发行的“再22转债”,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 赎回价格:100.4685元/张 ? 赎回款发放日:2026年1月21日 ? 最后交易日:2026年1月15日 截至2026年1月9日收市后,距离1月15日(“再22转债”最后交易日)仅剩4个交易日,1月15日为“再22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 ? 最后转股日:2026年1月20日 截至2026年1月9日收市后,距离1月20日(“再22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7个交易日,1月20日为“再22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再22转债将自2026年1月2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 投资者持有的“再22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的相关规定,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 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4.22元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即100.4685元)被强制赎回。赎回价格可能与二级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建议“再22转债”持有人于最后交易日或最后转股日前完成交易或实施转股,以避免可能面临的投资损失。 ? 特提醒“再22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股票自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26日连续15个交易日内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本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再22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根据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可转债的赎回条款。本公司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再22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本公司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再22转债”全部赎回。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再22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 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再22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A、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B、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 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26日连续15个交易日内有15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再22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已满足“再22转债”的赎回条件。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2026年1月20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再22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0.4685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即2025年9月29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即2026年1月21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共计114天。 当期应计利息为:IA=B×i×t/365=100×1.50%×114÷365=0.4685元/张赎回价格=可转债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4685=100.4685元/张 (四)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即每张可转债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4685元(税前),实际发放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3748元(税后)。可转债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每张可转债实际发放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4685元(税前)。 3、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34号),境外机构投资者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2009]47号),境外机构投资者从境内取得利息收入,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缴纳10%的企业所得税,由债券发行人代扣代缴。本次实际派发税后价格为每张可转债100.42165元。 (五)赎回程序 本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按规定披露“再22转债”赎回提示性公告,通知“再22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当本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时,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起所有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再22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本公司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和本次赎回对本公司的影响。 (六)赎回款发放日:2026年1月21日 本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减记持有人相应的“再22转债”数额。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七)交易和转股 截至2026年1月9日收市后,距离1月15日(“再22转债”最后交易日)仅剩4个交易日,1月15日为“再22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距离1月20日(“再22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7个交易日,1月20日为“再22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八)摘牌 自2026年1月21日起,本公司的“再22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三、 本次可转债赎回的风险提示 (一)截至2026年1月9日收市后,距离1月15日(“再22转债”最后交易日)仅剩4个交易日,1月15日为“再22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距离1月20日(“再22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7个交易日,1月20日为“再22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特提醒“再22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二)投资者持有的“再22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三)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再22转债”将全部冻结,停止交易和转股,将按照100.4685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再22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四)因目前“再22转债”二级市场价格(1月9日收盘价为317.0870元/张)与赎回价格(100.4685元/张)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或卖出,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特提醒“再22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四、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法务证券部 联系电话:023-88651610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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