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道科技(301279):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目 录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第3—10页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35号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道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金道科技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金道科技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金道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金道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金道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金道科技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五日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9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1.20元,共计募集资金78,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198.11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72,801.8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204.1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0,597.7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23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24,201.56万元。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关于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2155号)。截至2022年4月18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二)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2年4月1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7,6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2022年5月5日经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7,6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2023年5月17日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7,6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2024年5月15日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3,918.86万元(含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5年5月19日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变更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可进一步完善公司研发条件,提高公司技术创新能力和产品市场竞争力,项目的建设能够全面支持公司现有及未来的发展,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扩大市场规模,提升公司整体利润水平,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一)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1.公司于2022年4月1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超过人民币38,000万元,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归还募集资金账户的理财产品余额为10,000.00万元。 2.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及收益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及收益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结余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 (二)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能源物流传动机械及液力传动变速箱建设项目”及“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249.08万元(含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及活期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