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岹科技(688279):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票上市公告

时间:2026年01月15日 20:20:37 中财网
原标题:峰岹科技: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票上市公告

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1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81,3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81,30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1月21日。

?
本次归属股票总数为474,300股,其中: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281,300股,使用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193,000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4年9月21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2)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0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4年10月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

(4)2024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2024 >
过了《关于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 2024 11 22
() 年 月 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6)2025年4月9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7)2025年11月26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8)2025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归属人数:216人;
(二)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281,300股,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193,000股;
(三)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国籍职务已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数 量(万股)本次归属数量 (万股)可归属数 量占已获 授的限制 性股票数 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1BILEI新加坡董事长、总经理、 核心技术人员61.830%
2BICHAO新加坡董事、首席技术 官、核心技术人员20.630%
3李宝荣中国核心技术人员3.41.0230%
4焦倩倩中国董事会秘书10.330%
5张红梅中国财务总监10.330%
二、其他激励对象      

技术(业务)骨干人员(211人)144.743.4130%
合计158.147.4330%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6年1月21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281,300股(本次归属股票总数为474,300股,其中: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281,300股,使用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193,000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二)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三)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变动前本次变动变动后
A股股本总数93,276,780281,30093,558,080
其中: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193,000-193,0000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中有193,000股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该部分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本总数发生变化。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A股股本总数由93,276,780股增加至93,558,080股,公司股本总数由114,832,780股增加至115,114,080股。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5)第00000024号),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审验。经审验,公司实际已收到216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32,831,663.82元,其中: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的认购281,300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的资金合计人民币19,472,203.82元(包含境外激励对象因币种换算、支付手续费等原因产生缴款尾差人民币617.82元),计入“股本”人民币281,3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19,190,903.82元;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的认购193,000股库存股的资金合计人民币13,359,460.00元,因此转销库存股成本人民币
20,020,767.98元,收到的认购金额与回购成本差额为人民币6,661,307.98元,相应调整减少资本公积。

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和《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已完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7,246,047.79元,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1.72元/股;本次归属后,以归属后总股本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的基本每股收益将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74,300股,其中193,000股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281,300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24%,不会对公司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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