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天原股份:关于认购对象出具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票承诺
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作为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出具了《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若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拥 有表决权的股份未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的30%,则本公司通过本 次发行认购的股票自股份登记完成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若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的30%,则本公司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 自股份登记完成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2、自本次发行结束后十八个月内,本公司不会转让在本次发行 前本公司已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在宜宾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划转的除外)。 3、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证 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有最新规定、监管意见或审核要求的,将根据最新规定、监管意见或审核要求等对限售期进行相应的调整。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天原股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的转让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办理。 特此承诺!”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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