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信东方(30008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
证券代码:300081 证券简称:恒信东方 公告编号:2026-008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06),公司定于2026年1月26日(星期一)以现场投票2026 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鉴于公司三名董事辞任,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高效运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孟宪民先生提名唐旭君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庞金伟先生、朱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将上述补选的董事候选人作为临时提案,与公司于2026年1月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岱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徐锡斌先生,一同提交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进行审议。 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孟宪民先生持有公司63,544,82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5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孟宪民先生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其提出的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会议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6年1月26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1月2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6日上午9:15-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 ()现场表决:包括股东本人出席或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2026 1 21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年 月 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21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会议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 2 ()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视情况可能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会议。)(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大牛房二环路19号院D3-305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以上提案的表决结果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和2026年1月15日披露的《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2026 1 22 17:00 确认,传真或信件请于 年 月 日(星期四)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地点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牛房二环路19号院D3-305 邮编:100094 电话:010-84083349 传真:010-84080724 3 、登记时间 2026年1月22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4、注意事项 本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并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必须出示原件;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至公司董事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孟宪民先生《关于提请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 七、附件 1、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2、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3、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081 投票简称:恒信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① 1.00 2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26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受托人(代理人)签名: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提案均采用累积投票方式等额选举董事,非独立董事选举和独立董事选举分别进行逐项表决,请在“选举票数”对应的空格内填写选票。 2、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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