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意电梯(002774):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01月09日以电话、电子信息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26年01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罗爱文女士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经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建立科学、规范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修订了本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6年1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修订了本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6年1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重大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修订了本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1月)》。 < >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和行为规范,确保其勤勉、高效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修订了本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总经理工作细则(2026年1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行为,明确其职责与权限,保障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修订了本工作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1月)》。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子公司经营管理行为,促进子公司健康发展,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子公司的经营积极性和创造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子公司管理制度(2026年1月)》。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职责和权限,发挥内部审计在强化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以及《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本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内部审计制度(2026年1月)》。 < >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本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6年1月)》。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为规范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防范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本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6年1月)》。 < >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完善公司治理,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本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6年1月)》。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作,完善问责机制,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以及《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本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6年1月)》。 < >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明确内部审核程序,保护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本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制度(2026年1月)》。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 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以及《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本制度,并更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6年1月)》。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监督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提升公司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修订了本制度,并更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2026年1月)》。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以及《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本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内部控制制度(2026年1月)》。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高效、透明的投诉处理与反馈机制,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以及《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本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2026年1月)》。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有效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保障会计信息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以及《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本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财务管理制度(2026年1月)》。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的议案》为建立健全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和危机处理机制,提高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和恢复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保障资产安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司声誉和市场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以及《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公司修订了本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2026年1月)》。 特此公告。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1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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