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翰博高新: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

时间:2026年01月23日 18:30:25 中财网
  podms.com讯: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议案》,根据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披露的《股份回购报告书》之回购股份的用途约定,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已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披露本减持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拟减持回购股份不超过3,728,7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公司出售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已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系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20.00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3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和《股份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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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际回购区间为2024年2月20日至2024年5月6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166,85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3.84%,最高成交价为15.8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4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0,008,088.12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2024年5月7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符合公司前期已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进展情况暨回购股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二、本次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2026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减持部分已回购的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相关情况如下:
1、减持原因及目的:根据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和《股份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5)中的回购股份用途约定,完成回购股份的后续处理。

2、减持方式: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3、拟减持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3,728,7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等导致公司股本总数变动的情形,公司可以根据股本变动相应调整减持数量。

4、拟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5、拟减持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6个月内(即2026年2月24日至2026年8月23日)。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减持窗口期,则不减持。

6、减持所得资金的用途及使用安排: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要的流动2
资金。

三、预计减持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若公司本次减持计划的股份全部减持完成,预计减持前后的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本次出售前 本次出售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38,814,71120.82%38,814,71120.8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147,620,28979.18%147,620,28979.18%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2,599,5946.76%8,870,8944.76%
1、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 需,拟用于出售12,128,4506.51%8,399,7504.51%
2、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计划471,1440.25%471,1440.25%
三、股份总数186,435,000100.00%186,435,000100.00%
四、管理层关于本次出售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等情况的分析。

公司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所得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要的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股份价格与回购股份价格的差额部分将计入或者冲减公司资本公积,不影响公司当期利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五、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出售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蔡姬妹女士于2025年12月9日至2026年1月7日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票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1月8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特定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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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减持已回购股份的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

六、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实施对应股份减持计划,对应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2、本次拟减持部分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上述减持期间内,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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