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康希通信(688653):康希通信关于公司子公司涉及337调查及专利诉讼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6年01月25日 15:55:35 中财网
原标题:康希通信:康希通信关于公司子公司涉及337调查及专利诉讼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653 证券简称:康希通信 公告编号:2026-001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子公司涉及 337调查及专利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阶段:337调查ITC行政法官初裁
● ITC GRANDCHIP
根据 初裁结果:公司子公司康希通信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LABS,INC.和相关企业未违反《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的规定,未侵犯Skyworks的专利权。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希通信”或“公司”)2024 8 21 337
于 年 月 日发布了《康希通信关于公司子公司涉及 调查及专利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SkyworksSolutions,Inc.,SkyworksGlobalPteLtd.和SkyworksSolutionsCanada,Inc(.以下统称“Skyworks”)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规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调查申请(以下简称“本次337调查”),主张公司子公司康希通信科技(上海)有限公司、GRANDCHIPLABS,INC.
和相关企业,制造及对美出口、销售的特定射频前端模块
(“FEMS”)以及含有该模块的下游产品侵犯其5项专利权。现就相关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 337调查和专利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4年5月,Skyworks向美国加州中区联邦地区法院起诉公司子公司康希GRANDCHIPLABS,INC.
通信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侵犯其专利权(以下简
称“专利诉讼”),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5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希通信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2024年7月,Skyworks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规定向ITC
提出调查申请,主张公司子公司康希通信科技(上海)有限公司、GRANDCHIPLABS,INC.和相关企业,制造及对美出口、销售的特定射频前端模块(“FEMS”)以及含有该模块的下游产品侵犯其5项专利权。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7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希通信关于Skyworks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申请对公司子公司开展337调查的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2024年8月,公司获悉ITC就本案签发了调查立案通知书(NOTICEOF
INSTITUTIONOFINVESTIGATION),正式确定案号为Inv.No.337-TA-1413。

该通知为337调查的正常规则和流程,公司遵照337调查流程处理。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希通信关于公司子公司涉及337调查及专利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二、初步裁决结果
2026年1月24日(北京时间),公司获悉ITC行政法官初步裁决结果,公司子公司康希通信科技(上海)有限公司、GRANDCHIPLABS,INC.和相关企业未违反《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的规定,不存在侵犯SkyworksUS9,917,563和US8,717,101两项专利之专利权。

本次337调查涉及的3项专利(US9,450,579、US9,148,194和US7,409,200)已于证据开示阶段因申请人Skyworks主动撤回而被终止调查。

至此,公司未侵犯Skyworks主张的5项专利中的任何一项专利。

三、本次 337调查和专利诉讼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应对措施
公司作为一家专业的射频前端芯片设计企业,一贯重视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公司坚持自主创新,拥有自主、完整的知识产权体系,并严格执行技术实施前的知识产权排查与风险预警机制,确保技术自主性与经营合规性。本次公司在337调查中取得有利的初裁结果,标志着公司产品在美国市场的出口已获得关键法律支撑。

本次公告所涉进展为337调查的初裁结果,双方仍有权在法定期限内向ITC提起复审请求,后续将进入ITC的行政复审及最终裁决阶段。公司将持续跟进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与相关方沟通协商,坚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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