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豪汇鸿(600981):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6年01月25日 17:30:26 中财网
原标题:苏豪汇鸿: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会议于2026年1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承明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形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四名,独立董事三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任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提名杨承明先生、胡瑞芳女士、刘明毅先生、董亮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候选人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杨承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胡瑞芳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刘明毅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提名董亮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提名丁宏先生、巫强先生、范蕊女士为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丁宏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巫强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范蕊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丁宏先生和巫强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范蕊女士已承诺将尽快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独立董事相关培训。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董事候选人一起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选举。

本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由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及2026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下午2:00在汇鸿大厦26楼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05)。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附:
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承明先生:1983年4月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先后任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总经理助理、资金运营中心副总监,江苏苏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无锡天鹏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资金运营中心总监、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开元股份(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江苏苏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锦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外经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土产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江苏苏豪汇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苏豪科创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杨承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胡瑞芳女士:1973年4月生,大学学历,学士学位,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先后任江苏省海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常州钟海塑业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辽宁丽天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海外集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苏豪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苏豪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江苏海外集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苏豪丽天(辽宁)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江苏苏豪丽天智储循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江苏苏豪创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任常州海企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连云港杜钟新奥神氨纶有限公司监事,常州丰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胡瑞芳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明毅先生:1971年7月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先后任江苏海企长城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江苏省海外企业集团办公室副主任,江苏省对外经贸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集团中层正职)、党总支委员,江苏海企长城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党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江苏省海外企业集团贸易管理办公室主任、兼律师事务部总经理,江苏海企长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豪控股”)大宗商品事业部总经理,兼任江苏省对外经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刘明毅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担任公司控股股东苏豪控股大宗商品事业部总经理,兼任江苏省对外经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之外,刘明毅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董亮先生:1984年3月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先后任江苏丽天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江苏丽天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室总经理助理、董事、销售部经理,辽宁丽天新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苏省海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总经理,江苏省海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江苏苏豪创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辽宁丽天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现任苏豪控股投资发展部副总经理,兼任江苏丽天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州海企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江苏丽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集萃苏豪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江苏省东豪物流有限公司董事。

董亮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担任公司控股股东苏豪控股投资发展部副总经理,兼任苏豪控股子公司江苏丽天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州海企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江苏丽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集萃苏豪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江苏省东豪物流有限公司董事之外,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丁宏先生:1974年4月生,哲学博士,研究员,现任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区域现代化研究院副院长、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江北新区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兼任江苏省城市经济学会副会长,江苏省区域研究会常务理事,省政府参事室特约研究员、韩国东亚大学访问学者,南京市第六届经济社会发展咨询委员会委员,江苏省青年联合会第十届、第十一届委员,是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二层次,南京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方案主要起草者。

丁宏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巫强先生:1979年11月生,经济学博士,现任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0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理论经济学)获得者,在产业经济与国际贸易领域发表中英文论文数十篇,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南京大学优秀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南京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兼任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新能,603693)独立董事、江苏省价格协会理事、中国工业经济学会理事、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学会会员。

巫强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范蕊女士:1990年1月生,管理学博士,现任东南大学财务与会计系副教授,博士生导师,东南大学至善青年学者A类,入选2024中国知网高被引学者TOP1%。主持国家社科基金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1项。曾在《经济研究》《金融研究》《世界经济》《中国工业经济》《Pacific-BasinFinanceJournal》等国内外一流期刊上发表论文10余篇。主要的学术兼职包括江苏省会计学会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专业委员会委员等。

范蕊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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