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上海沪工(603131):为全资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证券代码:603131 证券简称:上海沪工 公告编号:2026-019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保证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正常发展,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沪工智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重新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全资子公司沪工智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未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票为7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二)担保最高额限度:5,000万元 (三)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范围: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 因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增加而实际超出债权最高本金限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债权最高本金限额的部分,保证人也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保证期间: 1、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主合同约定债务分笔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3、银行承兑汇票承兑、进口开证、备用信用证和银行保函(担保)等表外业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两年。 4、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商业承兑汇票保贴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两年。 5、保理融资(包括基于核心企业付款承诺的无追保理业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应收账款到期之日起两年。 6、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拟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是根据子公司经营目标及资金需求情况确定的,目的是保证其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该项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353.81万元,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2.74%;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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