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道信息(001314):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 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汪涛、张红梅等 9名交易对方持有的深圳市成为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的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说明如下: 截至本说明签署日,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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