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祥源文旅(600576):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及相关借款利率调整

时间:2026年01月26日 22:30:42 中财网
原标题:祥源文旅: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及相关借款利率调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76 证券简称:祥源文旅 公告编号:临2026-004
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及相关借款
利率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本次担保金额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 余额(不含本次担保 金额)是否在前期 预计额度内本次担保是 否有反担保
金秀莲花山景区开发 有限公司45,859.50万元0万元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对外担保总额(万元)120,435.50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比例(%)42.8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 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祥源堃鹏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源堃鹏”)拟与其全资子公司金秀莲花山景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秀莲花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秀瑶族自治县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瑶族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4501042025202512),为农业银行瑶族支行对金秀莲花山享有的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为人民币45,859.5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祥源堃鹏为金秀莲花山提供担保。本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金秀莲花山景区开发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公司持股情况全资子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浙江祥源堃鹏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100%
法定代表人黄美玲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324MA5KMA5L56
成立时间2016-12-26
注册地广西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金田村孟村屯(县游客 集散中心内)
注册资本10,000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游览景区管理;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 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 及其制品除外);公园、景区小型设施娱乐活动;组织 体育表演活动;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票务代理服务 服装服饰零售;新鲜水果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鞋帽 零售;服装服饰出租;珠宝首饰零售;农副产品销售; 户外用品销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个人互联网直

 播服务;停车场服务;茶具销售;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 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客运索道经营(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许可项目:旅游业务;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攀岩) 食品销售;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游艺娱乐活动;酒类 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营业性演出;餐饮服务(不产 生油烟、异味、废气);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项目2025年8月31日 /2025年1-8月 (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54,330.3354,002.72
 负债总额44,231.5743,939.30
 资产净额10,098.7610,063.42
 营业收入3,057.45429.54
 净利润35.34168.92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被担保人金秀莲花山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签订的担保协议及利率调整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事项
1、相关主体
借款人:金秀莲花山景区开发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秀瑶族自治县支行
保证人:浙江祥源堃鹏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保证金额:祥源堃鹏为农业银行瑶族支行依照《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4501042025202512),向金秀莲花山发放的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合同约定承担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金额人民币45,859.5万元(大写:肆亿伍仟捌佰伍拾玖万伍仟元)。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5、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商业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是否有反担保:上述担保无反担保。

(二)利率下调背景
1、相关主体
借款人:金秀莲花山景区开发有限公司
贷款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秀瑶族自治县支行
2、基本情况:为优化金秀莲花山融资成本,支持其持续稳健经营,在祥源堃鹏提供前述担保的同时,金秀莲花山与农业银行瑶族支行就存量贷款执行利率变更事宜协商一致并拟签订《利率调整补充协议》,对4笔存量固定资产借款合同项下剩余贷款期限(该4笔借款合同到期日均为2034年6月10日)的执行利率进行调整。

3、调整方式:对原年利率4.7%-4.8%下调,执行浮动利率,以5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50%为基准,点差为-40.00bp(1bp=0.01%),点差在借款期限内保持不变。

4、调整周期:每叁个月为一个利率调整周期,自利率调整日起计算。

5、涉及贷款明细:
单位/万元

合同编号凭证编号金额5年期LPR点差(bp)
450104201900002364501201900036376,7603.50%-40.00
 4501201900043958,0403.50%-40.00
 4501202100079024803.50%-40.00
 4501202100079374203.50%-40.00
450104202300000774501202300012294,8703.50%-40.00
450104202300004224501202300093134,8703.50%-40.00
450104202300008904501202300200378,0003.50%-40.00
6、节息金额预估。如2026年2月12日签署《利率调整补充协议》,按照上述最新利率执行,金秀莲花山2026全年预计可降息479.03万元,预计剩余贷款期限内累计降息约为2,840.16万元。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祥源堃鹏为其全资子公司金秀莲花山提供担保属于合理商业行为,祥源堃鹏能够全面掌握金秀莲花山运营和管理情况,并对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有利于拓宽金秀莲花山融资渠道,优化融资成本,有利于景区日常经营和各项业务的积极开展。

五、董事会意见
2026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金秀莲花山日常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20,435.50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2.80%。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对全资或控股孙、子公司及全资、控股孙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祥源文旅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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