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盘后20股被宣布减持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事项的具体安排 1、减持股份原因:自身资金安排 2、减持股份来源:协议受让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5,970,7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990,2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3,980,5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 4、减持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 5、减持股份期间:自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2月27日至2026年5月26日)。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减持的情形,则不得减持。 6、减持股份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乐丰投资此前已作出的承诺一致 乐丰投资在2016年4月8日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关于股份限售作出的承诺如下:严格遵守深交所、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对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限售的有关要求,并承诺自本次权益变动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即从2016年4月18日股份过户完成日至2017年4月17日,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深交所、中国证监会对股份锁定期限另有要求的,将根据该等要求执行锁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乐丰投资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背上述承诺事项的情况。 乐丰投资本次拟减持股份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不得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20:36 东方雨虹: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拟减持的原因:主要用于履行员工持股计划兜底承诺和偿还质押借款。 2、拟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部分)。 3、拟减持方式:大宗交易和/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拟减持数量上限及比例:拟减持数量不超过71,660,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00%,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7,773,9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3,886,9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00%)。 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5、拟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自2026年2月26日至2026年5月25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和情形除外)。 6、拟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李卫国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2、李卫国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作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在各自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各自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各自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李卫国先生于2015年7月9日承诺:自即日起六个月内(自2015年7月9日至2016年1月8日)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4、李卫国先生作为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于2015年7月9日承诺:2015年7月10日起在未来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5、李卫国先生作为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于2022年8月23日承诺:自2022年8月24日起六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并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卫国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李卫国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李卫国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20:06 欧林生物: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欧林生物”)持股5%以上股东泰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昌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5,893,0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8%。以上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2年6月8日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泰昌集团计划根据市场情况通过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IPO前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000,000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4789%。 上述股东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更事项的,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拟减持数量和比例进行调整。 【20:01 深圳瑞捷:关于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基本情况 1.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获得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吴小玲先生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5,298股,占总股本的0.003%;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6.减持期间:自2026年2月26日至2026年5月25日,遵守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二)若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减资、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吴小玲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20:01 百达精工:百达精工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重湖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重湖-云树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杭州重湖”)持有公司股份11,517,2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0%。上述股份来源为 协议转让取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杭州重湖因基金投资运作需要,拟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2,021,7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2,021,7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本减持计划自2026年2月26日至2026年5月25日期间内实施。若在减持计划实施 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本次减持股份数量相应调整。 【19:36 视觉中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减持的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 股份来源:公司2014年重组上市的股份; 3. 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5,6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0.8%。(在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5. 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2月26日至2026年5月25日); 6. 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 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承诺及违反大股东减持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8. 上述股东不存在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19:36 视觉中国: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具体安排 1. 减持的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 股份来源:公司2014年重组上市的股份; 3. 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2,95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85%。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954,21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0.85%),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995,78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在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柴继军先生为公司董事、总经理,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4.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 5. 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2月26日至2026年5月25日); 6. 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廖道训、吴玉瑞、吴春红、柴继军、姜海林、陈智华、袁闯、李学凌、高玮、梁世平等10名一致行动人出具的承诺: (1)廖道训等10名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发行中所认购的远东股份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六十个月内不进行任何转让。 (2)若远东股份2018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减值测试报告等相关文件(名称以实际出具报告名称为准)出具的日期晚于上述股份的限售期届满日,则廖道训等10名一致行动人承诺,待远东股份2018年度的审计报告出具以及减值测试完成后,视是否需要实行股份补偿,扣减需进行股份补偿部分。期间廖道训等10名一致行动人继续履行第一条的承诺义务,不转让所认购的远东股份的股票。 (3)廖道训等10名一致行动人中存在部分人员担任远东股份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除遵守上述股份限售的承诺外,上述人员承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承诺不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承诺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0%。 如果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廖道训先生、吴玉瑞女士、柴继军先生均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及法律法规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承诺及违反大股东减持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2.上述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19:36 恒邦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次拟减持数量:不超过11,480,700股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5.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按照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恒邦集团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恒邦集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19:11 捷邦科技: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股份来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和比例:
2、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君成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致远新程和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林琼珊女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二)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2月26日至2026年5月25日),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三)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有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四)本次拟减持股东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19:11 致尚科技:关于持股5%以下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拟减持股份来源:刘东生先生所持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刘东利先生所持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4、减持价格: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5、减持数量及比例:刘东生先生与刘东利先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1,286,80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573,61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28,680,995股)。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在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6、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7、刘东生先生与刘东利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19:11 欧林生物: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欧林生物”)持股5%以上股东泰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昌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5,893,0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8%。以上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2年6月8日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泰昌集团计划根据市场情况通过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IPO前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000,000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4789%。 上述股东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更事项的,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拟减持数量和比例进行调整。 【19:11 首创证券:关于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城市动力(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市动力)持有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证券或公司)27,245,000股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9968%,上述股份系城市动力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并于2023年12月22日起上市流通。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城市动力基于自身发展需要,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结束后的3个月内,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7,245,000股公司A股股份,占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968%,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2026年1月27日,公司收到股东城市动力出具的《城市动力(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关于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减持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城市动力基于自身发展需要,拟减持所持公司A股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2.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计划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调整,集中竞价交易(含转融通出借)的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968%。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1.关于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城市动力承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本公司作为发起人持有的首创证券股份,自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 本公司承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自首创证券A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首创证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首创证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承诺,根据《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第10号——证券公司增资扩股和股权变更》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在本次承诺前有增持过首创证券股份的,增持的相应首创证券股份自持股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本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审慎性监管的相关要求及《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第10号—证券公司增资扩股和股权变更》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根据孰长原则确定持股期限;上述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未来发生变化的,本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持股期限。” 2.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城市动力承诺: “一、本单位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单位将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结合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公司经营业绩及股票走势、本单位业务发展需要等具体情况确定是否进行减持。 二、如本单位确定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本单位届时将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单位可以减持公司股份。 三、本单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将按照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要求实施。如有关法律、法规、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规则发生变化,以届时有效的规定为准。 四、如因本单位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公司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单位将向公司或其投资者依法予以赔偿;若本单位因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3.招股说明书中有关承诺的相应约束措施 城市动力承诺: “ 【19:11 聚胶股份:关于董事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减持的原因:股东个人资金安排。 2、拟减持的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并已归属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计划减持股份不超过68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5%);若实施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注销已回购股份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2月27日至2026年5月26日),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同时在2026年3月4日前其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的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次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即减持价格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19:06 恒天海龙: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为进一步聚焦主业,回收资金用于纺机主业发展。 2.减持股份来源:通过参与2012年恒天海龙破产重整司法划转获得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拟减持25,919,33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连续90个自然日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连续90个自然日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6年2月27日—2026年5月26日)。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在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中指出“(1)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2)恒天集团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行为”。 若计划减持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18:41 聚和材料:股东及董事、高管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及董事、高管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常州鹏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州鹏季”)、常州鹏翼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州鹏翼”)、常州鹏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州鹏曦”)、常州鹏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州鹏骐”)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海东。常州鹏季持有公司股份为16,42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79%;常州鹏翼持有公司股份为2,756,25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14%;常州鹏曦持有公司股份为538,93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2%;常州鹏骐持有公司股份为531,78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2%;以上持股平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和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且已于2025年12月9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公司董事、总经理敖毅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34,10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47%。其中,持有的52,000股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且已于2025年7月25日上市流通。 公司董事、核心技术人员OKAMOTOKUNINORI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50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28%。其中,直接持有的32,000股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且已于20251 年7月25日上市流通。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李浩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2%;公司董事姚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2%;公司职工董事李宁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3%;公司副总经理鞠文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1%;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林椿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2%;公司股东刘海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4%;公司股东樊昕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2%。以上股份均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且已于2025年7月25日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常州鹏季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因自身资金需求,常州鹏季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合计减持股份数不超过2,976,28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2297%,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具体减持价格按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常州鹏翼、常州鹏曦、常州鹏骐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因自身资金需求,常州鹏翼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合计减持股份数不超过405,89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677%;常州鹏曦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合计减持股份数不超过137,47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568%;常州鹏骐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合计减持股份数不超过110,85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458%;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具体减持价格按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近日,公司收到敖毅伟先生、OKAMOTOKUNINORI先生、李浩先生、姚剑先生、李宁先生、鞠文斌先生、林椿楠先生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因个人资金需求,敖毅伟先生、OKAMOTOKUNINORI先生、李浩先生、姚剑先生、李2 宁先生、鞠文斌先生、林椿楠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敖毅伟先生拟减持数量不超过5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215%;OKAMOTOKUNINORI先生拟减持数量不超过3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132%;李浩先生拟减持数量不超过1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054%;姚剑先生拟减持数量不超过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041%;李宁先生拟减持数量不超过2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085%;鞠文斌先生拟减持数量不超过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033%;林椿楠先生拟减持数量不超过1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054%。上述股东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且个人减持股份总数占其本次减持前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25%,具体减持价格按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近日,公司收到刘海洋先生、樊昕炜先生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因个人资金需求,刘海洋先生、樊昕炜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刘海洋先生拟减持数量不超过10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420%;樊昕炜先生拟减持数量不超过5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215%。上述股东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具体减持价格按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18:21 同力股份: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是 √否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上述股东此前做出的承诺事项具体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说明书》之“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相关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18:16 傲农生物: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外贸信托-玄武1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外贸信托”)持有公司股份6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972%,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厦门信托-傲创致和1号资产服务信托(以下简称“厦门信托”)持有公司股份12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254%,北京雅温春芽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雅温”)持有公司股份2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684%。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外贸信托、厦门信托、北京雅温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减持,其中外贸信托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5,665,973股;厦门信托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5,543,344股;北京雅温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4,820,299股。三家减持主体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18:16 创力集团:创力集团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日,耿卫东先生持有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16,838,05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604%;吴彦先生持有公司股票51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9%;朱民法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4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9%;杜成刚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7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4%;常玉林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56,9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0%。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耿卫东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减持数量不超过3,347,014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吴彦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减持数量不超过128,000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朱民法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减持数量不超过112,000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杜成刚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119,500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常玉林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减持数量不超过64,200股。上述减持计划将于公司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进行,且任意连续90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减持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减持价格视市场情况确定。 1 【18:11 科安达: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及控股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计划的基本信息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2月26日至2026年5月25日),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相结合的方式;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数量及比例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董事、高管相关承诺: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事、高管王涛、郑捷曾先生均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郭丰明先生承诺,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20%。如公司上市后存在派发股息、红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价格、数量变化的情况,上述股份价格、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2、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郭丰明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3、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公司控股股东的减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要求。 【17:51 复洁科技: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 ?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复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黄文俊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4,400,0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48%,其中24,345,596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该部分已于2024年2月19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其余股份,其中48,627股为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5,824股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取得。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孙卫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236,8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4%,其中5,170,844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该部分已于2024年2月19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其余股份,其中60,189股为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5,824股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取得。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许太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295,6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0%,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该部分已于2024年2月19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吴岩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706,0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3%,其中2,649,718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该部分已于2024年2月19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其余股份,其中50,547股为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5,824股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取得。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上海众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洁投资”)持有公司股份6,359,3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0%,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该部分已于2024年2月19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上述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6,998,0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75%。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黄文俊先生、孙卫东先生、许太明先生、吴岩先生及众洁投资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2月27日-2026年5月26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96,069股,分别减持的股份数量均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0%,合计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1,480,34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 减持价格按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减持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2026年1月27日,公司收到上述减持主体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具体公告如下: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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