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视觉中国: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
(一)本次拟减持的具体安排 1. 减持的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 股份来源:公司2014年重组上市的股份; 3. 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2,95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85%。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954,21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0.85%),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995,78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在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柴继军先生为公司董事、总经理,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4.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 5. 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2月26日至2026年5月25日); 6. 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廖道训、吴玉瑞、吴春红、柴继军、姜海林、陈智华、袁闯、李学凌、高玮、梁世平等10名一致行动人出具的承诺: (1)廖道训等10名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发行中所认购的远东股份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六十个月内不进行任何转让。 (2)若远东股份2018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减值测试报告等相关文件(名称以实际出具报告名称为准)出具的日期晚于上述股份的限售期届满日,则廖道训等10名一致行动人承诺,待远东股份2018年度的审计报告出具以及减值测试完成后,视是否需要实行股份补偿,扣减需进行股份补偿部分。期间廖道训等10名一致行动人继续履行第一条的承诺义务,不转让所认购的远东股份的股票。 (3)廖道训等10名一致行动人中存在部分人员担任远东股份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除遵守上述股份限售的承诺外,上述人员承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承诺不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承诺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0%。 如果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廖道训先生、吴玉瑞女士、柴继军先生均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及法律法规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承诺及违反大股东减持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2.上述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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