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长园(600525):聘任公司副总裁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ST长园 公告编号:2026007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同意聘任韦晓路先生、赵羚志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韦晓路先生、赵羚志先生简历如下: 韦晓路,男,42岁,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曾任职于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现任珠海华发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等。截至目前,韦晓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赵羚志,男,44岁,研究生学历,理学博士。曾任职于平安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平安国际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等。现任珠海华发数智技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等。截至目前,赵羚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韦晓路先生、赵羚志先生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而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公司本次聘任副总裁事项进行审议,认为:本次拟聘任副总裁由公司总裁提名,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对公司本次拟聘任副总裁任职资格、履职能力等情况进行审查,未发现两位候选人有《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候选人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我们同意聘任韦晓路先生、赵羚志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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