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投控股(600715):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市值管理,切实推动公司投资价值提升,维护公司、 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及其附件(以下合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 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 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公司开展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自律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所有市值管理活 动均在合法合规框架内开展。 (二)系统性原则。以系统思维整体推进,协同公司各 部门、下属公司,以系统化方式持续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三)科学性原则。遵循市值管理客观规律,结合宏观 经济、行业趋势研判影响公司投资价值的关键因素,以提升 公司质量为核心开展工作。 (四)常态性原则。及时关注资本市场动态及公司股价 变化,常态化主动跟进市值管理工作,持续推动市值与公司 价值匹配。 (五)诚实守信原则。坚守诚信底线,担当社会责任, 不误导或欺骗投资者,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二章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参与,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是 市值管理的具体执行部门,协助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市值进行 监测、评估与维护。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积极配合,共同 参与公司市值管理工作。 第五条董事会应当重视公司质量的提升,根据当前业 绩和未来战略规划就公司投资价值制定长期目标,在公司治 理、日常经营、并购重组及融资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考虑 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避免盲目扩张,不断提 升公司投资价值。 董事会应当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 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时,审慎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积极采 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董事会在建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时,薪酬 水平应当与市场发展、个人能力价值和业绩贡献、公司可持 续发展相匹配。 第六条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 董事会决议,推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 善,协调各方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 项工作,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 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第七条董事会秘书应当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 相关工作,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 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持续提升 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 董事会秘书应当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 道和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公司股票交易价格 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应当根据实际 情况及时发布澄清公告等,同时可通过官方声明、召开新闻发 布会等合法合规方式予以回应。 第八条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作为市值管理具体工 作执行部门,应持续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提升 公司透明度;密切关注公司股价、舆情和资本市场动态;在 公司股价出现短期连续或者大幅波动情形时制定应对措施, 并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 第三章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 第九条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 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 注主业、稳健经营,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运用,推动经营 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 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 者信心,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公司应当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可 以结合自身情况,综合运用下列方式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 反映公司质量: (一)并购重组; (二)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 (三)现金分红;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 (五)信息披露; (六)股份回购; (七)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 第十条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等应当切实提高合规意识,不得在市值管理中从事 以下行为: (一)操控公司信息披露,通过控制信息披露节奏、选 择性披露信息、披露虚假信息等方式,误导或者欺骗投资者; (二)通过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操纵股价或者配 合其他主体实施操纵行为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资本 市场秩序; (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等作出预测或 者承诺; (四)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实施股份回购,未通过相应 实名账户实施股份增持,股份增持、回购违反信息披露或股 票交易等规则; (五)直接或间接披露涉密项目信息; (六)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行 为。 第四章监测预警机制与应急措施 第十一条公司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监测市值、 市盈率、市净率等关键指标,对公司市值、市盈率、市净率 及上述指标行业平均水平进行具体监测预警,并设定合理的 预警目标值,当相关指标接近或触发预警阈值时,立即启动 预警机制,分析原因,形成书面报告,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后 及时向董事长报告,评估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二条当股价出现短期连续或大幅下跌情形时,公 司应及时采取如下措施: (一)及时分析股价波动原因,核查可能涉及的相关事 项,必要时发布公告进行澄清或说明; (二)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及时通过投资者说明会、 路演等方式说明公司行业状况、战略规划、生产经营、财务 状况等情况,积极传递公司价值; (三)综合运用市值管理方式,促使公司股价充分反映 公司价值; (四)其他合法合规的应对措施。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是指: 1.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 20%; 2.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 50%; 3.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悖的,以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为准。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 施。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一月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