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楚江新材(002171):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8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楚江 新材”)分别于2025年3月15日和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及孙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1,080,00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其中: 1、公司为本次被担保方全资子公司安徽楚江高精铜带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楚江高精铜带”)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275,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2、公司为本次被担保方全资子公司芜湖楚江合金铜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楚江合金”)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85,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3、公司为本次被担保方全资孙公司芜湖楚江合金铜材供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楚江合金供销”)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3,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4、公司为本次被担保方控股子公司江苏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鑫海高导”)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165,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情况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和2025年 4月12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和其他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本次担保进展情况 1、根据全资子公司楚江高精铜带的生产经营需要,近日公司对楚 江高精铜带向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农村商业银行”)申请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公司与扬子农村商业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楚江高精铜带的担保余额为240,520万元,本 次担保后公司对楚江高精铜带的担保余额为243,520万元。 2、根据全资子公司楚江合金的生产经营需要,近日公司对楚江合 金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芜湖分行”)申请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与中信 银行芜湖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楚江合金的担保余额为68,500万元,本次担保 后公司对楚江合金的担保余额为70,500万元。 3、根据全资孙公司楚江合金供销的生产经营需要,近日公司对楚 江合金供销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芜湖分行”)申请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与交通银行芜湖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楚江合金供销的担保余额为2,499万元,本次 担保后公司对楚江合金供销的担保余额为2,999万元。 4、根据控股子公司鑫海高导的生产经营需要,近日公司对鑫海高 导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镇江分行”)申请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与交通 银行镇江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同时,公司对鑫海高导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分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镇江市分行”)申请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 与邮储银行镇江市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鑫海高导的担保余额为154,000万元,本次担 保后公司对鑫海高导的担保余额为165,000万元。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情况如下: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安徽楚江高精铜带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安徽楚江高精铜带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MA8NCIGW48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姜纯 5、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21年11月01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注册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九华北路8号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有色金属压加工;高性能 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为全资子公司。 12、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48.19%(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经 审计)。 13、楚江高精铜带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 状况良好。 (二)芜湖楚江合金铜材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芜湖楚江合金铜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754891516N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姜纯 5、注册资本:10,471.5212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3年11月10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注册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桥北工业园 9、经营范围:有色金属(不含贵金属)加工、销售。五金电器、化 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电线电缆销售。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或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和禁止企业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公司。 12、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61.34%(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 经审计)。 13、楚江合金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 良好。 (三)芜湖楚江合金铜材供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芜湖楚江合金铜材供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MA8NC1FEOP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吴明辉 5、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21年11月01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注册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桥北工业园区 红旗工业园和平路5号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 合金材料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 品):五金产品零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10、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供销为我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楚江合金铜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2、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71.51%(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 经审计)。 13、楚江合金供销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 状况良好。 (四)江苏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江苏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8114244298XQ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汤优钢 5、注册资本:41,921.5496万元整 6、成立日期:1987年11月02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注册地址:丹阳市皇塘镇蒋墅东风北路 9、经营范围:金属制品的制造、加工,无氧铜杆线、光亮铜杆、 铜线材、合金复合铜线丝、铜束线、铜绞线、超细电子铜丝材、 新能源汽车铜线、光伏线、电线电缆用高性能铜导体的加工(国家禁止投资的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股子公司。 12、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62.36%(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 经审计)。 13、鑫海高导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 良好。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楚江高精铜带担保时,与扬子农村商业 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1、协议名称:保证合同 2、协议编号:34020807572026 3、签署日期:2026年01月30日 4、签署地点:芜湖 5、担保方: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6、被担保方:安徽楚江高精铜带有限公司(债务人) 7、债权人: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8、保证最高金额:3,000万元 9、保证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 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甲方支付的其他款项、甲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10、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11、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楚江合金担保时,与中信银行芜湖分行 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协议名称:最高额保证合同 2、协议编号:2026信芜银最保字第2673521A0052a1号 3、签署日期:2026年01月22日 4、签署地点:芜湖 5、担保方: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6、被担保方:芜湖楚江合金铜材有限公司(债务人) 7、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甲方) 8、保证最高金额:2,000万元 9、保证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 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10、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11、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楚江合金供销担保时,与交通银行芜湖 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1、协议名称:保证合同 2、协议编号:C260127GR3428825 3、签署日期:2026年01月31日 4、签署地点:芜湖 5、担保方: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6、被担保方:芜湖楚江合金铜材供销有限公司(债务人) 7、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甲方) 8、保证最高金额:500万元 9、保证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10、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11、保证期间:自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鑫海高导担保时,与交通银行镇江分行 签订的保证合同。 1、协议名称:保证合同 2、协议编号:C260121GR3826067 3、签署日期:2026年2月2日 4、签署地点:芜湖 5、担保方: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6、被担保方:江苏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债务人) 7、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甲方) 8、保证最高金额:8,000万元 9、保证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10、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11、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五)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鑫海高导担保时,与邮储银行镇江市分 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1、协议名称:保证合同 2、协议编号:PSBC-2026-ZH09173-10-ZJ-005-01 3、签署日期:2026年2月5日 4、签署地点:芜湖 5、担保方: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6、被担保方:江苏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债务人) 7、债权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分行(甲方) 8、保证最高金额:3,000万元 9、保证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应向乙方支付和偿还的本金、利息、 复利、罚息、手续费及其它费用、税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交易费用、汇率损失、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拍卖费、差旅费等,但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要求必须乙方承担的费用除外)以及因债务人违约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和其他应付 费用。 10、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11、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注:2026年2月10日收到上述五份银行签约完成的担保合同。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的相关事项已经2025年3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和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的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3月18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 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本次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原因是满 足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有利于拓宽子公司融资渠道,能够保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属于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 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全资子公司楚江高精铜带、楚江合金、全资孙 公司楚江合金供销以及控股子公司鑫海高导,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公司对上述子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发展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认为其资产优良、经营良好,财务指标稳健,预计能按约定时间归还银行贷款及其他融资,对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 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鑫海高导提供担保时,其他股东均未提 供同等比例担保或反担保。虽然其他股东均未提供同等比例担保或反担保,但公司对鑫海高导有绝对的控制权,风险均处于公司有效控制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风险。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含本次) 为人民币955,878万元(其中:为楚江高精铜带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 币243,520万元、为楚江合金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0,500万元、为 楚江合金供销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999万元、为鑫海高导累计担 保余额为人民币165,000万元),占公司2025年9月30日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净资产(未经审计)110.20%。 公司担保事项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事项,也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与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 4、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5、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6、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7、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分行签订的保证 合同。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二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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