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空港股份(600463):空港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证券代码:600463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06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天地物业为满足自身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根据其财务状况及存量贷款情况,拟向2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预计授信总额度不超过2,000.00万元,具体授信方案如下: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以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依照现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超出董事会权限范围,尚需提交股东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授信本金1,000.0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费用等。 3.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每期债务保证期间均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4.担保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 公司尚未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合同,上述条款最终以与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准。 (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都机场支行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授信本金1,000.0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费用等。 3.保证期间: 担保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担保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及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公司尚未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都机场支行签订合同,上述条款最终以与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旨在满足天地物业日常运营及业务发展资金需求,被担保方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鉴于天地物业经营稳健,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有效监控其运营与信用状况,不会对本公司股东的权益造成不利影响。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天地物业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保证天地物业稳健发展,且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经营活动在公司控制范围内。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此次担保发生后,公司累计签订担保合同的金额为人民币4,000.00万元(包括本次公司为天地物业向银行申请2,00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的4.03%,均为公司为合并报告范围内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无对外逾期担保。 上述担保额为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的最高保证合同中约定的最高额度,实际担保额以子公司实际借款发生额为准,截至目前,公司为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500.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的1.51%。 截至目前,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的最高保证合同约定担保额及实际发生额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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