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宏英智能(001266):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1266 证券简称:宏英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6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对象为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公司山东金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金鹰”),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担保事项在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授权范围内。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6年2月9日召开了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担保,用于参股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资产池、分期付款业务、票据贴现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24日、2026年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1.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近日,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山东金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600MADR8JWD0G 4.住所:山东省滨州高新区青田街道高五路333号 5.法定代表人:牛金良 6.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24-07-04 8.营业期限:2024-07-04至无固定期限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仪器仪表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电子元器件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仪器仪表销售;充电桩销售;充电控制设备租赁;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专用设备修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合同能源管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10.股权结构:1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13.经查询,山东金鹰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4.其他说明:山东金鹰因业务发展需要,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办理各类业务,并由山东金鹰股东分别对其办理的各类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滨州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持有山东金鹰51%股权,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宏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山东金鹰49%股权。本次担保事项中,滨州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分别按照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山东金鹰未向公司或子公司提供反担保。该担保形式符合商业逻辑中的风险收益对等原则,未超出公司作为股东应承担的风险范围,不构成利益输送或单方面利益损害。 公司评估了山东金鹰的经营状况、业务发展情况、市场地位、所处行业发展潜力等因素,认为山东金鹰经营发展总体稳健、信用状况良好。为其办理约定的银行各类业务提供担保,总体风险可控。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合同主体: (1)保证人: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 2.担保的本金余额最高限额:人民币490万元。 3.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保险费/担保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邮寄费等)以及债务人应向债权人应支付的其他款项。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 (1)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商业汇票承兑、减免保证金开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 (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4)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权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额度有效期内新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向参股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担保。董事会认为,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系根据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日常经营与发展需要,为子公司及参股公司业务承接与开展提供保障,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参股公司实际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7,881.437325万元(含公司为子公司代开保函金额),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8.1674%。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1,511.437325万元(含公司为子公司代开保函金额),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1.7494%;公司为参股公司实际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6,37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4181%。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为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七、备查文件 1.《借款合同》(合同编号:892012026借字第00013号); 2.《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892012026高保字第00003号);3.《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892012026高保字第00004号)。 特此公告。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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