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泰高科(301377):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时间:2026年03月02日 00:06:58 中财网
原标题:鼎泰高科: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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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信达会字(2026)第039号
致: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信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以及《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律师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信达律师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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