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迪药业(688488):艾迪药业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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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3月02日 00:22:19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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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艾迪药业:
艾迪药业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488 证券简称:
艾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6-021
江苏
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江苏
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傅和亮先生(以下简称“增持主体”)拟自2026年3月2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1,000 1,500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万元(含)。
? 增持主体在本次实施增持计划的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其他未预见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2026 2 28
年 月 日,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傅和亮先生拟以自有
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形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增持主体名称 | 傅和亮 |
| 增持主体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 ?是 ?否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 ?否 |
|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
| 持股数量 | 2,750,925股 |
| 持股比例(占总股本) | 0.65% |
| 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增持主体是
否披露增持计划 | ?是
?否 |
| 本次公告前6个月增持主体是否
存在减持情况 | ?是 ?否 |
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第
一
组 | 傅和亮 | 2,750,925 | 0.65% | 1、傅和亮与JindiWu为夫妻
关系,双方于2015年12月23
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傅和亮
先生实际控制广州维美投资
有限公司、JindiWu女士实际
控制維美投資(香港)有限公
司、AEGLETECHLIMITED;
2、2015年12月23日,傅和
亮与傅和祥、巫东昇签署一致
行动协议。 |
| | 广州维美投资
有限公司 | 94,500,000 | 22.46% | |
| | 維美投資(香
港)有限公司 | 77,693,400 | 18.46% | |
| | AEGLE TECH
LIMITED | 16,200,000 | 3.85% | |
| | 傅和祥 | 13,179,944 | 3.13% | |
| | 巫东昇 | 2,713,664 | 0.64% | |
| | 合计 | 207,037,933 | 49.20% | - |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增持主体名称 | 傅和亮 |
| 拟增持股份目的 |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同时为了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稳定市场预期,增强投资者信心,决定增
持公司股份。 |
| 拟增持股份种类 | 公司A股股份 |
| 拟增持股份方式 | 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方式等)增
持公司A股股份 |
| 拟增持股份金额 | 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
(含) |
| 拟增持股份价格 |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增持股票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的
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
|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 | 自2026年3月2日起6个月内 |
| 拟增持股份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
| 拟增持主体承诺 | 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
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
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 其他 | 本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本增持计划内首次
增持与后续增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
三、增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其他未预见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二)在实施本次增持计划的过程中,增持主体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
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