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铭达(00294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6-009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3月2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2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 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公司1楼会议室3.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 会议召开方式:会议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荆世平先生 6.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回购股份事宜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256,209,336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2,986,694股,故公司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43,222,642股。 1. 股东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计129人,代表股份数103,032,7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3615%。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12人,代表股份数92,876,6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859%;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117人,代表股份数10,156,0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756%。 (2)出席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计121人,代表股份数12,614,5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86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数2,458,4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08%;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17人,代表股份数10,156,0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756%。 2.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现场或以远程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或以远程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2,995,5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9%;反对34,7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7%;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2,577,2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49%;反对34,7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53%;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8%。 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六名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2.01选举荆世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02,439,1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4239%。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2,020,9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5.2946%。 2.02选举荆天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02,639,4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618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2,221,1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6.8819%。 2.03选举荆京平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02,638,8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6177%。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2,220,5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6.8771%。 2.04选举夏琛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02,638,8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6177%。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2,220,5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6.8771%。 2.05选举齐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02,639,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618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2,221,1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6.8819%。 2.06选举朱小华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02,639,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618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2,221,1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6.8819%。 上述议案均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荆世平先生、荆天平先生、荆京平女士、夏琛女士、齐军先生、朱小华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四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具体表决情况如下:3.01选举毛基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02,711,5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6883%。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2,293,3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7.4540%。 3.02选举何蔚宏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02,711,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6883%。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2,293,3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7.4539%。 3.03选举郑凯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02,711,5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6883%。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2,293,3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7.4540%。 3.04选举胡建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02,725,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7014%。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2,306,8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7.5609%。 上述议案均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毛基业先生、何蔚宏女士、郑凯先生、胡建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二)出席律师:田雅雄、李艳君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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