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润股份(002568):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法律意见书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11、12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审查了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审查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一、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经本所律师审核,公司本次股东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的。公司于20262 13 www.szse.cn 年 月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发布《上海百润投资控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会议议题、出席会议人员、登记方法等予以公告。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6年3月3日下午14:3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新公路4499号上海康桥万豪酒店会议室6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3月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026 3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年 月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签名及授权委托书,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1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92,689,95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9878% 392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统计并确认,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84,668,21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0748%。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二)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股东会通知中所列明的审议事项相一致;本次股东会未发生对股东会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按照本次股东会的议程及审议事项,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根据有关规则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百润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09,760,0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694%;反对4,487,1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36%;弃权79,3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39,064,7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207%;反对4,487,1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41%;弃权79,3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2%。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6,759,2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63%;反对512,4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8%;弃权86,4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43,475,4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43%;反对512,4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57%;弃权86,4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0%。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上述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之签署页)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 张 霞 负责人: 经办律师: 沈国权 于 凌 2026年 3月 3日 上海·杭州·北京·深圳·苏州·南京·重庆·成都·太原·青岛·厦门·天津·济南·合肥·郑州·福州·南昌·西安·广州·长春·武汉·乌鲁木齐·长沙·海口·香港·伦敦·西雅图·新加坡·东京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9/11/12层,邮编:200120电 话:(86)21-20511000;传真:(86)21-20511999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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