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新能(002310):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新能重大资产购买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原标题:东方新能: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新能重大资产购买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二〇二六年三月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和承诺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担任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就该事项向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独立意见,并制作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依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交易对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经过审慎调查,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态度,就本次交易认真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对上市公司相关的披露文件进行审慎核查,向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做出如下声明与承诺: 一、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声明如下: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与上市公司及交易各方不存在利害关系,就本次交易发表的有关意见是完全独立的;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向本独立财务顾问提供,相关各方已承诺在本次交易中所提供文件及资料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 (-----已省略余下内容,完整内容请查看交易所发布的PDF全文原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