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芳斋(603237):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3月04日 22:16:46 中财网
原标题:五芳斋: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6-009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3月3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木桥港路677号兴耀商务广场(五芳斋总部大楼)1幢323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3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23,033,27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64.729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厉建平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召集、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董事王文斌先生、董事徐佳女士、独立董事吴勇敏先生、独立董事王淼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于莹茜女士出席本次会议。

3、常务副总经理马冬达先生、副总经理沈燕萍女士、合规总监张瑶女士列席本次会议,总审计师厉昊嘉先生以通讯方式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2,543,36793.2910108,2043.968974,7002.7401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22,586,32399.6367393,2560.319653,7000.0437
3、议案名称:关于《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21,998,68499.6113422,3560.344853,7000.0439
4、议案名称:关于制定《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21,992,38499.6061423,8560.346058,5000.0479
5、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21,997,68499.6104426,3360.348150,7200.0415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1关于公司2026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2,170,04692.2266108,2044.598674,7003.1748
3关于《浙江五芳 斋实业股份有限 2026 公司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7,740,70094.2062422,3565.140153,7000.6537
4关于制定《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7,734,40094.1296423,8565.158458,5000.7120
5关于提请公司股 东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2026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7,739,70094.1941426,3365.188650,7200.6173
 计划有关事项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3、4、5: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议案1、3、4、5: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攀峰律师、黄非儿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4日
? 上网公告文件
2026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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