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港(600017):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600017)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三日 目 录 1.股东会须知............................................1 2.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现场会议议程................3 3.关于全资子公司日照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4 4.关于全资子公司日照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方案的议案..............................................5 5.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 体事宜的议案............................................9 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担保的议案.....11 股东会须知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本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 议事效率,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的有关规定,制定如下规定: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按规定出示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 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验证合格后领取股东会资料,方可出席 会议。 二、股东请按时进入会场,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入座。 三、会议正式开始后,迟到股东人数、股权额不计入表决数。 特殊情况,应经会议工作组同意并向见证律师申报同意后方可计入 表决数。 四、与会者要保持会场正常秩序,会议期间不要大声喧哗,请 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静音状态。 五、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 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每位股 东发言限在5分钟内,以便其他股东有发言机会。 六、本次股东会的表决,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现场会议的表决采用书面表决方式,网络投票表决方法请参照 本公司发布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七、参加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如有多名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 均应推举一名首席代表,由该首席代表填写表决票。 八、现场会议按《公司章程》规定,推选计票、监票人选。表 决结果由计票监票小组推选代表宣布。 九、对违反本会议须知的行为,董事会秘书和会议工作人员应 予及时制止,以保证会议正常进行,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其他未尽事项请详见公司发布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3日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现场会议议程 1.会议开始,宣布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 2.宣布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方法; 3.审议会议议案; 4.与会股东发言和提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解答; 5.推举计票监票小组成员; 6.股东投票表决; 7.休会(统计投票结果,含网络投票结果); 8.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9.宣读股东会决议; 10.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1.出席会议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在会议记录和决议上签字; 12.宣布会议结束。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3日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会 议 资 料 之 一 关于全资子公司日照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 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债 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 单指引(2024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 合全资子公司日照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集发公司拟申请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董事会对集发公司经营、财务状 况及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进行逐项自查,认为集发公司各 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的有关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现提请 股东会审议。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3日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会 议 资 料 之 二 关于全资子公司日照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集发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增强 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集发公司拟申 请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 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发行方案如下: 一、发行规模 本次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 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 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二、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三、发行对象及向集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具体投资者范围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相关规定确定,发行对象合计不超过200 人。本次债券不向集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四、品种及债券期限 本次债券期限拟为不超过10年(含10年),可以为单一期限 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债券的具体品种和各品 种的期限、发行规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 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五、票面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由公司和主承销商通过市 场询价,协商一致确定,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具体的债 券票面利率及其付息方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 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六、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后, 以一次或分期的形式在中国境内非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期数及各期 (如涉及)发行规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 发行时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七、募集资金用途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 目建设与投资、置换项目前期投入资金、偿还集发公司有息负债及 适用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拟提请股东会授 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集发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集发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 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八、债券担保 公司拟对本次债券进行连带担保。提请股东会审议本次增信机 制。 九、集发公司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 集发公司最近两年资信情况良好。集发公司将为本次债券的按 时、足额偿付制定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部门与 人员、制定管理措施、做好组织协调、加强信息披露等。 十、债券挂牌安排 本次债券发行完毕后,集发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 本次债券挂牌转让事宜。本次债券挂牌后,相关的停牌或暂停转让 事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挂牌安排将提请股 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监管机构要求确定并按照相 关规定办理。 十一、承销方式 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具体承销方式将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 需求确定。 十二、专项品种公司债券 本次债券可作为专项品种债券“科技创新”“高成长产业”等, 最终是否作为专项品种债券进行申报、审核、备案及发行将提请股 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 定。 十三、其他事项 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名称、付 息期限和方式、特殊条款、资信评级情况等)将提请股东会授权董 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时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十四、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债券发行事宜的决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 有效。 本次债券发行方案以最终获得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方案为准。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现提请 股东会逐项审议。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3日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会 议 资 料 之 三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加快本次债券申报、发行及挂牌转让的安排,确保高效、 有序地完成本次债券发行的相关工作,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 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会决议的框架和原则下,在本次债券 发行事宜的决议有效期内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事宜,包 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 管部门的意见,结合集发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债券的发行条款 (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发行时间、是否采用担 保及具体担保事宜、是否分期发行及具体发行期数等与发行条款有 关的一切事宜)进行适当修订、调整和补充,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 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债券发行的最终方案,包括 但不限于确定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及对象、债券利率、约定债券持 有人会议的权利及其召开程序以及决议的生效条件、决定本次债券 的发行时机、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及其它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二)聘请主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及评级机构 等中介机构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办理本次债券申报、发行及挂牌转 让相关事宜;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有关本次债券 申报、发行及挂牌转让的相关材料; (三)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债券发行过 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承销协议、聘用中介机构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 (四)在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投向范围内,根据公司实 际资金使用需求,调整或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 (五)如监管部门对于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 件发生变化,除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 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 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六)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授权董事会及 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非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发行工作; (七)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的其他相关事宜。 本次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 毕之日止。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现提请 股东会审议。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3日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会 议 资 料 之 四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提供担保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集发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拓宽融资渠 道、优化融资结构,集发公司拟申请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规 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 次债券”),为了本次债券顺利发行,公司拟对集发公司发行本次 债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的担保额度,担 保期限以本次债券实际发行期限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 3.担保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 4.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仅为公司可提供 的担保额度,具体发生的担保金额,公司将按相关规则履行披露义 务。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根据集发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 集发公司拟申请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 亿元(含30亿元)的公司债券,为了本次债券顺利发行,公司拟对 集发公司发行本次债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 的担保额度。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会议资料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不 包括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0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截至本会议资料披露之日,公司不存在对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现提请 股东会审议。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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