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交易]深信服(300454):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信服转债即将停止交易的重要提示和实际控制人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5%整数倍

时间:2026年03月10日 00:41:05 中财网
原标题:深信服: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信服转债即将停止交易的重要提示和实际控制人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5%整数倍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26-022
债券代码:123210 债券简称:信服转债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信服转债”即将停止交易的重要提示
和实际控制人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
1%、5%整数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可转债最后交易日:2026年3月11日
2026 3 11 “ ” “ ” “Z
年 月 日为信服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信服转债简称为
服转债”。2026年3月11日收市后“信服转债”将停止交易。

2.可转债最后转股日:2026年3月16日
2026年3月16日为“信服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当日收市前,持有“信服转债”的投资者仍可进行转股。2026年3月16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信服转债”将停止转股,剩余“信服转债”将按照100.51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投资者可能面临损失。

截至2026年3月10日收市后,距离“信服转债”停止交易日(2026年3月12日)仅剩1个交易日,距离“信服转债”停止转股日(2026年3月17日)仅剩4个交易日。

3.可转债持有人若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投资者不符合创业板股票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信服转债”转换为股票,特提请投资者关注不能转股的风险。

4.特别提醒“信服转债”持有人注意在期限内转股。

重要提示:
1.“信服转债”赎回价格:100.51元/张(含息税)
2.可转债停止交易日:2026年3月12日
3.可转债赎回日:2026年3月17日
4.可转债停止转股日:2026年3月17日
5.发行人赎回资金到账日:2026年3月20日
6.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6年3月24日
7.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8.根据安排,截至2026年3月16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信服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信服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特提醒“信服转债”持券人注意在期限内转股。债券持有人持有的“信服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9.债券持有人若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投资者不符合创业板股票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信服转债”转换为股票,特提请投资者关注不能转股的风险。

10.风险提示:截至2026年3月16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信服转债”,将按照100.51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特提醒“信服转债”持券人注意在期限内转股,如果投资者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6年1月12日至2月11日已出现连续30个交易日中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信服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10.93元/股的130%(即144.21元/股),触发《深信服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信服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后续利息支出,经过审慎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行使“信服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后续“信服转债”赎回的全部事宜。现将提前赎回“信服转债”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的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28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214.756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信服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121,475.600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债自2023年8月1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信服转债”,债券代码“123210”。

(二)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8月2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4年2月2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9年7月26日)止。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及调整情况
信服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11.74元/股。

(1)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12月26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416,880,452股增加至419,785,512“ ” 111.74 / 111.32 /
股。信服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元股调整为 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
效日期为2023年12月26日。

(2)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的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1月17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419,785,512股增加至419,848,216股。“信服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11.32元/股调整为111.31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2024年1月17日。

3 2023 “ ” 111.31 /
()因实施 年年度权益分派,信服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元股
调整为111.26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2024年6月5日。

(4)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的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11月6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419,848,962股增加至419,970,712股。“信服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11.26元/股调整为111.24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2024年11月6日。

5 2022
()公司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限
制性股票于2024年12月25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419,970,744股增加至421,862,460股。“信服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11.24元/股调整为110.97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2024年12月25日。

(6)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信服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10.97元/股调整为110.91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2025年6月13日。

(7)因注销回购股份,公司总股本由421,883,707股减少至420,627,992股。

信服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10.91元/股调整为110.93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2025年11月26日。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及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信服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具体内容如下: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2026 1 12 2 11 30 15
自 年 月 日至 月 日,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 个交易日中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信服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10.93元/股的130%(即144.21元/股),触发“信服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信服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后续利息支出,经过审慎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行使“信服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转股的“信服转债”全部赎回,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后续“信服转债”赎回的全部事宜。

三、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信服转债”赎回价格为100.51元/张(含息税)。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i=0.80%);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合计为233天(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100×0.80%×233÷365≈0.51元/张= + =100+0.51=100.51 /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 元张(含税)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债券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年3月16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全体“信服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提示“信服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信服转债”自2026年3月12日起停止交易。

3.“信服转债”自2026年3月17日起停止转股。

4.2026年3月17日为“信服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 3 16 “ ”

( 年 月 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信服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信服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5.2026年3月20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6年3月24日为赎回款到达“信服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信服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信服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信服转债”摘牌公告。

7.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Z服转债。

(四)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755-26581945
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交易“信服转债”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在本次“信服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信服转债”的情形。

五、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的情况
19 ——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号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的相关规定,因“信服转债”持续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实际控制人何朝曦、熊武、冯毅先生(三位股东互为一致行动人)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9日,上述股东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由45.39%被动稀释至44.93%,权益变动触及5%及1%的整数倍。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 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 比例(%)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合计持有股份190,944,00045.39190,944,00044.9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7,736,00011.3547,736,00011.23
有限售条件股份143,208,00034.05143,208,00033.69
注:1.变动前占总股本比例以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420,628,240股为基数计算;变动后占总股本比例以2026年3月9日总股本425,014,972股为基数计算。

2.以上所有合计比例与各分项值之和如有尾数不符因四舍五入造成。

六、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一)“信服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二)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1张,每张面额为100元,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的,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1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三)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的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七、风险提示
截至2026年3月16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信服转债”,将按照100.51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特提醒“信服转债”持券人注意在期限内转股,如果投资者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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