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富联(601138):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时间:2026年03月11日 11:44:20 中财网

原标题:工业富联: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最初系由 Robot Holding Co., Ltd.于 2015年 3月 6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注册成立的外商独资企业,经批准的经营期限为 50年,注册资本为 15,000,000美元。Robot Holding Co., Ltd.为注册在中国台湾的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海精密”)间接全资持有。


于 2017年度内,本公司通过一系列股权变更,整体改制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年,鸿海精密将下属部分核心业务(通信网络设备、云服务设备、精密工具和工业机器人等)(“重组业务”)转入本公司,本公司以增资扩股和支付现金的方式取得重组业务,并于 2017年 12月 31日完成重组(“重组”)。


于 2017年 12月 31日,本公司股本变更为 17,725,770,199元,股份总数变更为 17,725,770,199股,每股面值 1元。重组完成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注册在中国香港的中坚企业有限公司(英文名 China Galaxy Enterprises Limited,以下简称“中坚公司”)。中坚公司为鸿海精密间接全资持有。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8]815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69,530,023股,并于 2018年 6月 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开发行完成后,本公司股本变更为
19,695,300,222元,股份总数变更为 19,695,300,222股,每股面值 1元。


本公司根据《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和本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2019年9月11日、2019年12月31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授予计划,累计授予了179,319,758股限制性人民币普通股,以及32,433,776份股票期权。



本公司根据于2022年6月23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分别于2023年2月8日、2023年10月25日、2025年4月8日累计授予了184,345,502股限制性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续)


于 2025年 12月 31日,因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权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等变动,本公司股本变更为 19,858,195,781元,股份总数变更为
19,858,195,781股,每股面值 1元(附注五(32))。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主要开展的经营业务包括:设计、研发、制造和销售通信及移动网络设备、云计算、工业互联网及机器人等电子设备产品。


本财务报表由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3月 10日批准报出。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年 2月 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集团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附注三(9))、存货的计价方法(附注三(10))、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和使用权资产摊销(附注三(12)、(15)、(25))、收入的确认和计量(附注三(22))等。


本集团在确定重要的会计政策时所运用的关键判断、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详见附注三(28)。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 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为公历 1月 1日起至 12月 31日止。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3)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本集团结合自身所处的行业情况和生产经营特点,基于事项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综合判断相关财务信息的重要性。其中,根据该事项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综合因素判断性质的重要性;根据该事项相关的金额及其占各项目金额、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股东权益、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等关键财务指标的比重综合判断金额的重要性。


项目 重要性标准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重要的对外投资 人民币 100 万元


所涉及的资产总额或者成交金额在连续十
二个月内经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重要的购买或出售资产 审计净资产 5%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经济环境中的主要货币确定为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本集团中国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集团新加坡、美国地区子公司以美元为记账本位币,本集团中国香港地区子公司以美元或港币为记账本位币,其他各国家的子公司主要都以当地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列报货币为人民币。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5) 企业合并

(a)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集团支付的合并对价及取得的净资产均按账面价值计量。如被合并方是最终控制方以前年度从第三方收购来的,则以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本集团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b)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集团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


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自其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将其在合并日前实现的净利润在合并利润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当期净损益及综合收益中不归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母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当相关子公司被处置并丧失控制权时,上述内部交易损益得以实现,本集团相应调整处置子公司的当期损益。


如果以本集团为会计主体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本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处置对子公司的部分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时,本集团在合并财务报表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的金额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是指库存现金,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8) 外币折算

(a) 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入账。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为购建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为了规避外汇风险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的汇兑差额按套期会计方法处理;其他汇兑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b)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境外经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中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境外经营的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境外经营的现金流量项目,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9)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a) 金融资产

(i) 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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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9) 金融工具(续)

(a) 金融资产(续)

(i) 分类和计量(续)

-债务工具

本集团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三种方式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等。本集团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长期应收款,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应收款项融资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初始确认时,本集团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示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余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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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9) 金融工具(续)

(a) 金融资产(续)

(i) 分类和计量(续)

-权益工具

本集团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示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此外,本集团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于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ii) 减值

本集团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集团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和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外,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未来 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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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9) 金融工具(续)

(a) 金融资产(续)

(ii) 减值(续)

本集团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按照单项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的各类金融资产,其信用风险特征与该类中的其他金融资产显著不同。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和计提方式如下:

组合一 银行承兑汇票
组合二 应收账款
组合三 应收银行存款利息、保证金(含押金)、退税款、在途资
金、应收股利
组合四 除上述组合外的其他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和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除此以外的应收票据和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集团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本集团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的同时调整其他综合收益。


(iii) 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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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9) 金融工具(续)

(a) 金融资产(续)

(iii) 终止确认(续)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其余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b)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主要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借款及应付债券等。该类金融负债按其公允价值扣除交易费用后的金额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后续计量。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列示为流动负债;期限在一年以上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余列示为非流动负债。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c)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d)
套期工具


为规避某些特定风险,本集团将某些金融工具指定为套期工具进行套期。满足规定条件的套期,本集团用套期会计方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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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9)
金融工具(续)

(d)
套期工具(续)

本集团的套期主要系现金流量套期。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的确认方法取决于该衍生工具是否被指定为且符合套期工具的要求,以及被套期项目的性质。本集团将某些衍生工具指定用于:

? 对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对极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进行现金流量套期; ? 对极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及其随后确认的资产组合进行现金流量套期;

在套期开始时,本集团完成了套期相关文档,内容包括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的关系,以及各种套期交易对应的风险管理目标和策略。本集团也在套期开始时和开始后持续的记录了套期是否有效的评估,即套期工具是否能够很大程度上抵销被套期项目现金流量的变动。



套期有效性


套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集团认定套期关系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

? 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之间存在经济关系;
? 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经济关系产生的价值变动中,信用风险的影响不占主导地位;
? 套期关系的套期比率,应当等于企业实际套期的被套期项目数量与对其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实际数量之比。



现金流量套期


对于被指定现金流量套期的套期工具并符合相关要求的衍生工具,其公允价值变动中的套期有效部分,作为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套期无效部分相关的利得或损失确认为当期损益。



如果被套期的预期交易随后确认为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或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预期交易形成适用公允价值套期的确定承诺时,则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该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其余现金流量套期在被套期的预期现金流量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如预期销售发生时,将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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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9)
金融工具(续)

(d)
套期工具(续)



当套期工具到期、被出售或不再满足套期会计的标准时,现金流量套期储备中的已累计的利得或损失仍保留在权益中直到被套期项目影响损益的期间再确认为损益。当预期交易不会发生时,已确认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的累计利得或损失立即重分类至当期损益。



远期外汇合约及外汇期权的时间价值


对于远期外汇合约及外汇期权,本集团将即期价格变动和时间价值分开,仅就即期价格变动指定为套期工具,将时间价值的公允价值变动中与被套期项目相关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同时,本集团将套期开始日的时间价值中与被套期项目相关的部分,在套期关系影响损益的期间内进行摊销,摊销金额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确认为当期损益。


(10)
存货

(a)
分类


存货包括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在途材料以及发出商品,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b)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的成本按加权平均法核算,产成品、半成品和发出商品成本包括原材料、直接人工以及在正常生产能力下按系统的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c)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合同履约成本和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d) 本集团的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11)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及本集团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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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1) 长期股权投资(续)

对子公司的投资,在公司财务报表中按照成本法确定的金额列示,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权益法调整后进行合并;对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a) 投资成本确定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以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b)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以初始投资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并相应调增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份额确认当期投资损益。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但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且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预计将承担的损失金额。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于宣告分派时按照本集团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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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1) 长期股权投资(续)

(b)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续)

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之间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本公司财务报表的投资损益。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本集团向被投资单位投出或出售资产的顺流交易而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中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本集团在本公司财务报表抵销的基础上,对有关未实现的收入和成本或资产处置损益等中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并相应调整投资收益;对于被投资单位向本集团投出或出售资产的逆流交易而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中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本集团在本公司财务报表抵销的基础上,对有关资产账面价值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中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并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其中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部分,相应的未实现损失不予抵销。


(c)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d)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对子公司及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当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三(17))。


(12)
固定资产

(a) 固定资产确认及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办公及电子设备以及其他设备等。



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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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2) 固定资产(续)

(b)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除具有永久性产权的土地外,其他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具有永久性产权的土地不计提折旧。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


除具有永久性产权的土地外,其他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预计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30年 1元 3.3%至 5.0%

房屋及建筑物-附属设施 6-11年 1元 9.1%至 16.7%

机器设备 3-12年 1元 8.3%至 33.3%

运输工具 5-6年 1元 16.7%至 20.0%

办公及电子设备 4-6年 1元 16.7%至 25.0%

其他设备 5-6年 1元 16.7%至 20.0%

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c) 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三(17))。



(d) 固定资产的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3)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三(17))。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4) 借款费用

本集团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固定资产的购建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及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并计入该资产的成本。当购建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专门借款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本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实际利率为将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初始确认金额所使用的利率。



(15)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商标和专利权等,以成本计量。


(a)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按使用年限 20-50年平均摊销。外购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的价款难以在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之间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b) 软件

软件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入账,按预计可使用年限 3-7年平均摊销。


(c) 商标

商标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入账,按预计可使用年限 2-10年平均摊销。


(d) 专利权

专利权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入账,按预计可使用年限 2-10年平均摊销。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5) 无形资产(续)

(e) 定期复核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f)
研究与开发


本集团的研究开发支出主要包括本集团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耗用的材料、研发部门职工薪酬、研发使用的设备及软件等资产的折旧摊销、研发测试、研发技术服务费及授权许可费等支出。



为研究生产工艺而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评价和选择阶段的支出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大规模生产之前,针对生产工艺最终应用的相关设计、测试阶段的支出为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资本化:

? 生产工艺的开发已经技术团队进行充分论证;
? 管理层已批准生产工艺开发的预算;
? 前期市场调研的研究分析说明生产工艺所生产的产品具有市场推广能力;
? 有足够的技术和资金支持,以进行生产工艺的开发活动及后续的大规模生产;以及
? 生产工艺开发的支出能够可靠地归集。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g) 无形资产减值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三(17))。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6)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系使用权资产改良,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


(17) 长期资产减值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及对子公司、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18)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本集团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包括短期薪酬和离职后福利等。


(a) 短期薪酬

短期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和教育经费、中国台湾地区的全民健康保险、短期带薪缺勤等。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8) 职工薪酬(续)

(b) 离职后福利

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设定提存计划是本集团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于报告期内,本集团的离职后福利主要是为员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海外地区的退休金,均属于设定提存计划。


(c) 基本养老保险

在中国境内,本集团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集团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19) 股份支付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权益工具包括本公司及子公司或本公司的母公司的权益工具。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本集团实施的限制性股票计划及股票期权计划均作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进行核算。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9) 股份支付(续)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公允价值计入当期损益,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是否达到规定业绩条件等后续信息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作出最佳估计,以此为基础,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当期损益,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本集团根据不同情况,根据授予日股价、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布莱克-斯克尔斯期权定价模型、实施股权激励获得的对价等综合考虑确定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


在满足业绩条件和服务期限条件的期间,应确认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成本或费用,并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可行权日之前,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累计金额反映了等待期已届满的部分以及本集团对最终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


对于最终未能达到可行权条件的股份支付,本集团不确认成本或费用,除非可行权条件是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此时无论是否满足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只要满足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即视为可行权。


本集团修改股份支付计划条款时,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本集团根据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本集团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本集团按照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核算;如果本集团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核算时不予以考虑,除非本集团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如果本集团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


如果本集团需要按事先约定的回购价格回购未被解锁而失效或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本集团按照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以及相应的回购价格确认负债及库存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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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0) 股利分配

现金股利于股东大会批准的当期,确认为负债。


(21) 预计负债

因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形成的现时义务,当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且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因随着时间推移所进行的折现还原而导致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的增加金额,确认为利息费用。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当前的最佳估计数。


预期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需支付的预计负债,列报为流动负债。


(22) 收入

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按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


(a) 销售产品

贵集团生产产品并销售予全球各地客户。贵集团根据销售合同或订单规定的国际贸易条款,将产品交付客户指定的承运人,或将产品按照协议合同规定运至约定交货地点并由客户确认接收后,或按照合同或订单规定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并装船后或运至指定的交货地点后,确认收入。满足上述销售实现条件的情况下,客户具有自行销售产品的权利并承担该产品可能发生价格波动或毁损的风险。


本集团给予客户的信用期根据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确定,与行业惯例一致,不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根据产品为客户提供产品质量保证,并确认相应的预计负债(附注三(21))。


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产品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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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2) 收入(续)

(b) 提供劳务

本集团对外提供加工服务,于劳务提供期间确认收入。


本集团按照已完成劳务的进度确认收入时,对于本集团已经取得无条件收款权的部分,确认为应收账款,其余部分确认为合同资产,并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附注三(9));如果本集团已收或应收的合同价款超过已完成的劳务,则将超过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本集团对于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本集团为提供加工劳务而发生的成本,确认为合同履约成本,并在确认收入时,按照已完成劳务的进度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如果合同履约成本的账面价值高于因提供该劳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本集团对超出的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于合同履约成本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年,以减去相关资产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分别列示为存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


(23)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包括税费返还、财政补贴等。




政府补助在本集团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摊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若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对同类政府补助采用相同的列报方式。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纳入营业利润,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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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4)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非企业合并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集团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本集团内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
? 本集团内该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5) 租赁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本集团于租赁期开始日确认使用权资产,并按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以及在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需支付的款项等。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确定的可变租金不纳入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支付的租赁负债,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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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5)
租赁(续)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续)



本集团的使用权资产包括租入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及运输工具等。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已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初始直接费用等,并扣除已收到的租赁激励。本集团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若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则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当可收回金额低于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对于租赁期不超过 12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资产全新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相关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本集团将其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1)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2)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时,除财政部规定的可以采用简化方法的合同变更外,本集团在租赁变更生效日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集团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集团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对于就现有租赁合同达成的符合条件的租金减免,本集团选择采用简化方法,在达成协议解除原支付义务时将未折现的减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相应调整租赁负债。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其他的租赁为经营租赁。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5)
租赁(续)


(a)
经营租赁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续)


本集团经营租出自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及运输工具时,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确认。本集团将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确定的可变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租金收入。



对于就现有租赁合同达成的符合条件的租金减免,本集团选择采用简化方法,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金,在减免期间将减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除上述符合条件的合同变更采用简化方法外,当租赁发生变更时,本集团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并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作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b)
融资租赁


于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相关资产。本集团将应收融资租赁款列示为长期应收款,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收取的应收融资租赁款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26)
持有待售及终止经营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一)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二)本集团已与其他方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出售协议且已取得相关批准,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以及递延所得税资产),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计量,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低于原账面价值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中的资产和负债,分类为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6) 持有待售及终止经营(续)

终止经营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被处置或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一)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二)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三)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利润表中列示的终止经营净利润包括其经营损益和处置损益。


(27) 分部信息

本集团根据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集团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集团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集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由于本集团收入及业绩超过 90%源自电子产品业务,因此并未呈列分部信息。


(28)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

本集团根据历史经验和其他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判断进行持续的评价。


(a) 采用会计政策的关键判断

(i) 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集团在确定金融资产的分类时涉及的重大判断包括业务模式及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分析等。


本集团在金融资产组合的层次上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考虑的因素包括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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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8)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续)

(a) 采用会计政策的关键判断(续)

(i) 金融资产的分类(续)

本集团在评估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时,存在以下主要判断:本金是否可能因提前还款等原因导致在存续期内的时间分布或者金额发生变动;利息是否仅包括货币时间价值、信用风险、其他基本借贷风险以及成本和利润的对价。例如,提前偿付的金额是否仅反映了尚未支付的本金及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以及因提前终止合同而支付的合理补偿。


(ii)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和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判断

本集团在区分金融工具所处的不同阶段时,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和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判断如下:

本集团判断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主要标准为逾期天数超过 30日,或者以下一个或多个指标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经营环境、内外部信用评级、实际或预期经营成果的显著变化、担保物价值或担保方信用评级的显著下降从而将影响违约概率等。


本集团判断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主要标准为逾期天数超过 90日(即,已发生违约),或者符合以下一个或多个条件: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进行其他债务重组或很可能破产等。


(iii)
收入的确认


本集团部分业务中存在客户同时是部分原材料供应商的情况(“Buy and Sell模式”),这种 Buy and Sell模式是在电子产品制造行业中广泛存在的业务模式。本集团综合考虑以下情况,判断本集团在 Buy and Sell模式下的业务中属于主要责任人,并相应根据销售交易对价的总额确认收入:


? 根据有关合同条款,本集团是主要责任人,负有向客户销售产品的首要责任,包括确保所销售的产品可以被客户接受;
? 本集团在交易过程中承担了所交易的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 本集团能够独立协商并确定对客户最终销售产品的销售价格;以及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8)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续)


(a)
采用会计政策的关键判断(续)


(iii)
收入的确认(续)


? 本集团在向客户采购原材料时,会产生应付客户对价。该等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采用与本集团其他采购相一致的方式确认所购买的商品。本集团向客户采购原材料的订单与向客户销售产品的订单不存在对应关系。



(iv)
附有产品质量保证的销售


本集团为部分通信及移动网络设备、云计算产品提供一定约定期间的产品质量保证,该产品质量保证的期限和条款是按照与通信及移动网络设备、云计算产品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而提供的,本集团并未因此提供任何额外的服务或额外的质量保证,故该产品质量保证不构成单独的履约义务。


(b)
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

(i)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本集团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或基于账龄矩阵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本集团使用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




在考虑前瞻性信息时,本集团考虑了不同的宏观经济情景。于 2025年度,“基准”、“不利”及“有利”这三种经济情景的权重分别是 80%、10%和10%(2024年度:80%、10%和 10%)。本集团定期监控并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重要宏观经济假设和参数,包括经济下滑的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客户情况的变化、全球生产总值和消费者物价指数等。2025年度,本集团已考虑了不同的宏观经济情景下的不确定性,相应更新了相关假设和参数,各情景中所使用的关键宏观经济参数列示如下: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8)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续)

(b)
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续)

(i)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续)


经济情景

基准 不利 有利


2.20% 1.14% 3.26%
全球生产总值

2024年度,本集团在各情景中所使用的关键宏观经济参数列示如下:
经济情景

基准 不利 有利

3.00% 2.20% 4.10%
全球生产总值

(ii) 产品质量保证金的估计

本集团为部分通信及移动网络设备、云计算产品提供一定约定期间的产品质量保证,对已售出产品承担售后修理或更换义务。本集团结合过往同类产品的历史售后维修数据、相关人工及材料费用变动等因素,并参考行业惯例等信息对产品质量保证金予以估计并计提相应准备。本集团定期复核相关参数和会计估计,并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调整。


(iii) 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本集团在多个地区缴纳企业所得税。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部分交易和事项的最终税务处理都存在不确定性。在计提各个地区的所得税费用时,本集团需要作出重大判断。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与最初入账的金额存在差异,该差异将对作出上述最终认定期间的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的金额产生影响。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债务期间的适用所得税税率计量。预期适用所得税税率是根据有关现行的税务法规及本集团的实际情况而确定。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8)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续)

(b) 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续)

(iii) 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续)

如附注四(b)所述,本集团部分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需向相关政府部门重新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

根据以往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到期后重新认定的历史经验以及该等子公司的实际情况,本集团认为该等子公司于未来年度能够持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进而按照 15%的优惠税率计算其相应的递延所得税。倘若未来部分子公司于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到期后未能取得重新认定,则需按照 25%的法定税率计算所得税,进而将影响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及所得税费用。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本集团以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未来期间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包括本集团通过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及以前期间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在未来期间转回时将增加的应纳税所得额。本集团在确定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取得的时间和金额时,需要运用估计和判断。如果实际情况与估计存在差异,可能导致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iv) 存货可变现净值

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包括对于超过一定期限库龄的存货以及过时或毁损的存货品类估计其可变现净值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合同履约成本和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该些估计主要根据当时市况及过往经验作出,并会因技术革新、客户喜好及竞争对手面对市况转变所采取行动不同而产生重大差异。管理层于各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评估该等估计。


(v) 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或预计受益期

本集团对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的预计使用寿命或预计受益期作出了估计。

该估计是根据同类性质、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或预计受益期的历史经验作出的,可能由于技术更新或其他原因产生重大改变。当预计使用寿命或预计受益期小于先前的估计时,本集团将增加折旧及摊销费用。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9)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 2025年发布了若干《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以下简称“实施问答”),本集团一贯采用的会计政策与上述实施问答的原则一致,该实施问答对本集团及本公司的财务报表没有重大影响。


此外,财政部于 2025年 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并自2026年 1月 1日起施行。本集团及本公司预计执行该解释对本集团及本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四 税项


本集团适用的主要税种及其税率列示如下:


税种 税率 计税依据


企业所得税

-中国大陆(a) 15%(b),25% 应纳税所得额

-中国港澳台地区 16.5%,20% 应纳税所得额
0%-36.88%
-海外地区 应纳税所得额
3%-13%
增值税 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
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许
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余额计算)
5%-7%
城市维护建设税 国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3%
教育费附加 国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2%
地方教育费附加 国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a)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23]37号)等相关规定,本集团位于中国大陆的公司在 2024年 1月 1日至 2027年 12月 31日的期间内,新购买的低于 500万元的设备可于资产投入使用的次月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四 税项(续)

(b)
税收优惠及批文

(1)
富联精密电子(郑州)有限公司系设立于河南省郑州市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于2012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持续通过复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于2024年 11月 21日,在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对河南省认定机构 2024年认定报备的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示》中,该公司被再次公示为高新技术企业。该公司 2025年度实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2024年度:15%)。


(2)
富联精密电子(天津)有限公司系设立于天津市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于 2012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持续通过复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于 2024年 12月 3日,在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对天津市认定机构 2024年认定报备的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示》中,该公司再次被公示为高新技术企业。该公司 2025年度实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2024年度:15%)。


(3)
南宁富联富桂精密工业有限公司系设立于广西省南宁市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自 2012年起享受西部大开发的优惠政策。经向税务机关备案,该公司 2025年度实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2024年度:15%)。


(4)
富联科技(济源)有限公司系设立于河南省济源市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于 2017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持续通过复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该公司2025年度实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2024年度:15%)。


(5)
富联精密电子(贵阳)有限公司系设立于贵州省贵阳市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自2018年起享受西部大开发的优惠政策。经向税务机关备案,该公司 2025年度实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2024年度:15%)。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四 税项(续)

(b)
税收优惠及批文(续)

(6)
富联裕展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系设立于深圳市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于 2018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于 2021年 12月通过复审再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于 2024年 12月 26日,在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对深圳市认定机构 2024年认定报备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示》中,该公司再次被公示为高新技术企业。该公司 2025年度实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2024年度:15%)。


(7)
富联科技(晋城)有限公司系设立于山西省晋城市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于 2018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于 2021年 12月通过复审再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于 2024年 11月 1日,在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对山西省认定机构 2024年认定报备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示》中,该公司再次被公示为高新技术企业。该公司 2025年度实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2024年度:15%)。


(8)
富联裕展科技(河南)有限公司系设立于河南省郑州市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于2018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于 2021年 10月通过复审再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于 2024年 10月 28日,在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对河南省认定机构 2024年认定报备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示》中,该公司再次被公示为高新技术企业。该公司 2025年度实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2024年度:15%)。


(9)
富联科技(山西)有限公司系设立于山西省太原市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于 2019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于 2025年 12月通过复审再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该公司 2025年度实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2024年度:15%)。


(10) 富联科技(鹤壁)有限公司系设立于河南省鹤壁市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于2020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于 2023年 11月通过复审再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该公司 2025年度实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2024年度:15%)。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四 税项(续)

(b)
税收优惠及批文(续)

(11) 富联科技(武汉)有限公司系设立于湖北省武汉市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于2021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于 2024年 12月 24日,在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对湖北省认定机构 2024年认定报备的第四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示》中,该公司再次被公示为高新技术企业。该公司 2025年度实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2024年度:15%)。


(12) 深圳市富联凌云光科技有限公司系设立于广东省深圳市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于 2023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该公司 2025年度实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2024年度:15%)。


(13)
富联精密科技(赣州)有限公司系设立于江西省赣州市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自2023年起享受西部大开发的优惠政策。经向税务机关备案,该公司 2025年度实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2024年度:15%)。


(14) Cloud Network Technology Singapore Pte. Ltd. 系设立于新加坡的公司。公司自 2022年 9月 1日起适用新加坡发展与扩张优惠(Development and Expansion Incentive, “DEI”),符合条件的所得适用 5%企业所得税税率。


(15) Ingrasys (Singapore) Pte. Ltd. 系设立于新加坡的公司。公司自 2022年 9月 1日起适用新加坡发展与扩张优惠(Development and Expansion Incentive, “DEI”),符合条件的所得适用 5%企业所得税税率。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1) 货币资金

2025年 2024年
12月 31日 12月 31日


库存现金 483 337

银行存款
109,810,702 72,317,422
其他货币资金-受限货币资金
278 4,451
存款应收利息
213,061 111,465
110,024,524 72,433,675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
26,091,822 11,624,202

于 2025年 12月 31日,其他货币资金 278千元为本集团向银行存入并由银行向供电部门提供的电力保证金(2024年 12月 31日:4,451千元)。


(2) 交易性金融资产和衍生金融工具

(a)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25年 2024年
12月 31日 12月 31日


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 上市公司股权
282,040 256,763


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确定。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 交易性金融资产和衍生金融工具(续)

(b) 衍生金融工具

2025年 2024年
12月 31日 12月 31日


衍生金融资产—


远期外汇合约-非套期工具(i) - 4,470
外汇期权-套期工具 - 3,479
- 7,949

2025年 2024年
12月 31日 12月 31日


衍生金融负债—


155,952
远期外汇合约-非套期工具(i) -

(i) 远期外汇合约-非套期工具

于 2025年 12月 31日,本集团无衍生金融资产 (2024年 12月 31日:衍生
金融资产主要为本集团持有的远期外汇合约,其名义金额为美元 400,000千元,到期日范围为 2025年 1月 22日到 2025年 2月 27日)。


于 2025年 12月 31日,本集团无衍生金融负债 (2024年 12月 31日,衍生
金融负债主要为本集团持有的远期外汇合约,其名义金额为美元 3,515,000千元,到期日范围为 2025年 1月 8日到 2025年 1月 16日)。


远期外汇合约包括根据合约确定的远期汇率与到期实际即期汇率之间的差额以净额进行结算的无本金远期外汇交易合约,以及根据合同约定未来某一时间交割一定外汇的远期购汇合约。本集团按照外汇市场公开报价折算到现值确定其公允价值。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
应收账款

2025年 2024年
12月 31日 12月 31日


应收账款 111,467,843 95,103,008

减:坏账准备
(726,284) (595,260)
110,741,559 94,507,748

(a)
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如下:

2025年 2024年
12月 31日 12月 31日

一年以内 111,412,046 95,026,594
一到二年 21,888 50,342
二到三年 28,861 19,183
三年以上 5,048 6,889
111,467,843 95,103,008

(b) 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主要系应收货款,汇总分析如下:

占应收账款余
余额 坏账准备金额 额总额比例

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
款总额
78,620,196 (439,282) 70.53%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
应收账款(续)

(c) 坏账准备


本集团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按类别分析如下:

2025年 12月 31日 2024年 12月 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占总额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占总额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i) 91,485 0.08% (91,485) 100.00% - 55,259 0.06% (55,259) 1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ii) 111,376,358 99.92% (634,799) 0.57% 110,741,559 95,047,749 99.94% (540,001) 0.57% 94,507,748
111,467,843 100.00% (726,284) 0.65% 110,741,559 95,103,008 100.00% (595,260) 0.63% 94,507,748

- 43 -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
应收账款(续)

(c)
坏账准备(续)

(i)
于 2025年 12月 31日,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分析如下:


整个存续期预

账面余额 期信用损失率 坏账准备 理由

应收账款 1 经评估,个别认定
27,220 100% (27,220)
应收账款 2 经评估,个别认定
21,569 100% (21,569)
应收账款 3 经评估,个别认定
7,866 100% (7,866)
应收账款 4 经评估,个别认定
7,380 100% (7,380)
应收账款 5 经评估,个别认定
3,109 100% (3,109)
应收账款 6 经评估,个别认定
2,751 100% (2,751)
应收账款 7 经评估,个别认定
2,000 100% (2,000)
应收账款 8 经评估,个别认定
1,802 100% (1,802)
应收账款 9 经评估,个别认定
1,542 100% (1,542)
应收账款 10 经评估,个别认定
1,437 100% (1,437)
应收账款 11 经评估,个别认定
1,251 100% (1,251)
应收账款 12 经评估,个别认定
1,219 100% (1,219)
应收账款 13 经评估,个别认定
1,200 100% (1,200)
应收账款 14 经评估,个别认定
847 100% (847)
应收账款 15 经评估,个别认定
833 100% (833)
应收账款 16 经评估,个别认定
630 100% (630)
其他 经评估,个别认定
8,829 100% (8,829)
91,485 (91,485)

2025年度,本集团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为 66,852 千元,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金额为 17,071千元。


(ii)
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分析如下:

2025年 12月 31日 2024年 12月 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 整个存续期预
金额 期信用损失率 金额 金额 期信用损失率 金额

未逾期
108,602,616 0.54% (582,754) 94,199,364 0.56% (526,799) 逾期一年以内 2,761,663 1.68% (46,493) 820,634 0.99% (8,162) 逾期一到二年
2,835 17.14% (486) 27,217 17.29% (4,706)
逾期二到三年
9,244 54.80% (5,066) 534 62.62% (334)
111,376,358 (634,799) 95,047,749 (540,001)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 应收账款(续)

(c) 坏账准备(续)

(iii) 2025年度,本集团净计提的坏账准备为 162,166千元(2024年度:本集团净转回的坏账准备金额为 13,914千元)。


(iv) 2025年度,本集团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13,555千元,坏账准备金额为 13,555千元(2024年度:本集团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50千元,坏账准备金额为 50千元)。


(4)
应收款项融资


2025年 12月 31日 2024年 12月 31日


应收账款 26,190,834 17,158,807
其中: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144,210) (94,908)
26,190,834 17,158,807

本集团在日常资金管理中将部分客户的应收账款通过银行办理保理进行出售,且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本集团管理上述应收账款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因此,本集团将该等应收账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



2025年度,本集团因办理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且其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其他方,相应终止确认应收账款的账面金额为人民币290,385,857千元(2024年度:76,954,147千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的保理成本约人民币 1,044,442千元计入投资损失(2024年度:140,439千元)(附注五(47))。




于 2025年 12月 31日,本集团无已质押取得借款的分类为应收款项融资的应收账款(2024年 12月 31日:无)。


于 2025年 12月 31日,本集团已办理保理但尚未到期的应收账款为
53,926,978千元,均已终止确认(2024年 12月 31日:5,957,311千元)。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 应收款项融资(续)


分类为应收款项融资的应收账款及预期信用损失准备按类别披露:

2025年 12月 31日


账面余额 比例 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计提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

期信用损失准备
26,335,044 100.00% (144,210) 0.55%

2024年 12月 31日

账面余额 比例 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计提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

期信用损失准备
17,253,715 100.00% (94,908) 0.55%


于 2025年 12月 31日及 2024年 12月 31日,无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分类为应收款项融资的应收账款。



本集团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分类为应收款项融资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2025年 12月 31日 2024年 12月 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 整个存续期预
金额 期信用损失率 金额 金额 期信用损失率 金额


未逾期 26,278,861 0.55% (143,651) 17,137,991 0.56% (93,683) 逾期一年以内
56,183 0.99% (559) 115,275 0.99% (1,147)
逾期一到二年 - - - 449 17.37% (78)
26,335,044 (144,210) 17,253,715 (94,908)


2025年度本集团不存在应收款项融资的核销情况(2024年度:无)。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 预付款项

(a) 预付款项账龄分析如下:

2025年 12月 31日 2024年 12月 31日

金额 占总额比例 金额 占总额比例



一年以内
431,100 100% 352,896 100%


于 2025年 12月 31日,本集团无账龄超过一年的预付款项(2024年 12月31日:无)。


(b)
于 2025年 12月 31日,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主要系预付能源费,分析如下:


占预付款项
与本集团关系 金额 总额比例 预付时间 未结算原因



32,834 8% 一年以内
预付账款 1 第三方 未到预定的交货期

19,862 5% 一年以内
预付账款 2 第三方 未到预定的交货期
19,482 5%
一年以内
预付账款 3 第三方 未到预定的交货期

16,344 4%
一年以内
预付账款 4 第三方 未到预定的交货期

14,890 3%
一年以内
预付账款 5 第三方 未到预定的交货期



103,412 25%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6)
其他应收款

2025年 2024年

12月 31日 12月 31日


应收退税款
422,525 396,120
应收保证金
24,978 10,220
应收代付款 13,837 20,766
应收关联方款项(附注八(5))
11,621 24,615
应收政府补助
- 271,820
其他
192,084 255,423

665,045 978,964
减:坏账准备
(15,128) (14,298)

649,917 964,666

(i)
本集团不存在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将款项归集于其他方并列报于其他应收款的情况。


(a)
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如下:

2025年 2024年
12月 31日 12月 31日



一年以内
645,366 960,440
一到二年
4,664 2,513
二到三年
710 3,239
三年以上
14,305 12,772
665,045 978,964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6)
其他应收款(续)

(b)
损失准备及其账面余额变动表


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按类别分析如下:

2025年 12月 31日 2024年 12月 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占总额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占总额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ii)
14,305 2.15% (14,305) 100.00% - 12,772 1.30% (12,772) 1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iii)
650,740 97.85% (823) 0.13% 649,917 966,192 98.70% (1,526) 0.16% 964,666
665,045 100.00% (15,128) 2.27% 649,917 978,964 100.00% (14,298) 1.46% 964,666
第一阶段 第三阶段

未来 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 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 (单项) 小计 (单项)(已发生信用减值) 合计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2024年 12月 31日 966,192 (1,526) - - (1,526) 12,772 (12,772) (14,298) 本年新增 - - - - - - (1,073) (1,073)
本年减少
(313,919) 243 - - 243 - - 243
转入第三阶段
(1,533) 460 - - 460 1,533 (460) -
2025年 12月 31日 650,740 (823) - - (823) 14,305 (14,305) (15,128)
(i)本年无由于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时所采用的参数数据发生变化,而转回的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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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6) 其他应收款(续)

(b) 损失准备及其账面余额变动表(续)

于 2025年 12月 31日及 2024年 12月 31日,本集团不存在处于第二阶段的其他应收款。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三阶段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下:

(ii) 于 2025年 12月 31日,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下:
整个存续期预期
账面余额 信用损失率 坏账准备 理由



第三阶段:

其他应收款 1 9,908 100% (9,908) 预期无法收回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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